县情概况

长汀县县情概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5-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长汀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客家首府、中国革命圣地。位于福建省西部,武夷山脉南段,北与宁化相接,东北接清流,东邻连城,南毗上杭,西南连武平,西和西北与江西赣南交界,属闽西南上古生代覆盖层低山丘陵地貌,海拔在400~600米之间,县内主要有汀江、闽江、赣江三大河流。长汀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盛行偏南风,冬季盛行偏北风,垂直气候明显,干湿两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8.4℃,年均降雨量1716.4毫米。全县辖18个乡(镇)、299个村(其中9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52万人,土地面积3099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370 万亩、耕地面积30.7万亩,属福建省第五大县,年平均气温18.4℃,年均降雨量1716.4毫米。2012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26亿元,财政总收入10.1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3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185元,多次被评为福建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 二、治理前困境 长汀水土流失历史之长、面积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居福建省之首。1940年就有记载:“四周山岭,尽是一片红色,闪耀着可怕的血光。树木,很少看到!偶然也杂生着几株马尾松,或木荷,正像红滑的癞秃头上长着几根黑发,萎绝而凌乱。在那里不闻虫声,不见鼠迹,不投栖息的飞鸟,只有凄惨静寂,永伴着被毁灭的山灵”。据1985年遥感普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46.2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1.5%,土壤侵蚀模数达5000—12000吨/平方公里•年,植被覆盖度仅5—40%。“山光、水浊、田瘦、人穷”、“柳村无柳,河比田高”是当时以河田为中心的水土流失区生态恶化、生活贫困的真实写照。当时在老百姓中流传的“上畲下畲,没水煎茶”、“头顶大日头,脚踩砂孤头,三餐番薯头” 等民谣,充分体现了水土流失给长汀人民带来的苦难。长汀的水土流失源于社会动荡、促于缺煤少电、成于群众砍伐。 三、工作开展及成效概况 在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长汀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主体、多策并举、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发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咬定青山不放松,一任接着一任干,坚持规划先行,强化综合治理,重抓工程质量,注重生态修复,善于总结创新,集中规模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全面优化,促进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和辐射的作用,成效十分明显。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等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并作为“长汀经验”在全国推广。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被省委、省政府誉为“福建生态省建设的一面旗帜”,被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院士专家考察团誉为“中国水土流失治理的品牌,”被国家水利部陈雷部长誉为“不仅是福建生态省建设的一面旗帜,也是我国南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的一个典范,是长汀人民创造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是科学发展观在长汀的创造性运用和实践。” 2012年,长汀县“红壤丘陵区严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及其关键技术研究”荣获第四届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被授予“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县”和“福建省生态县”,长汀县水土保持事业局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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