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黄委水保局局长汪习军在预防监督局处长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强化制度建设与实施推动监督工作新发展 黄委水保局局长汪习军 2010年4月,郑州 在水利部水保司、黄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各省区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黄河流域片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局处长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本次会议以全面落实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座谈会议精神,实施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为指导,广泛交流监督工作经验,深入研究黄河流域片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安排2010年的重点工作。会议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信息量大,非常成功。一是得益于领导特别是水利部水保司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苏茂林副主任和水保司王处长亲临会议指导,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二是得益于与会各位代表在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中取得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三是得益于与会各位代表对本次会议的高度重视和精心准备。 会议就要结束了,我简要地再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2009年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要履行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职能职责,就要有勇气,要有能力,要有敢于“亮剑”的精神。水土保持监督技法就得说“不”,说“不”就有可能被误解,甚至会失去更大的个人得益。但我们捍卫的是水土保持法律的尊严,维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生态安全,理应得到社会的肯定和敬仰。2009年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归纳起来是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成效显著,成绩巨大。主要体现在; 1、公路、铁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长期以来,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由于战线长、跨度大、建设单位不重视等原因,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很多,监管难度很大。2009年,我委和各省(区)将这类项目作为督查重点,结合专项行动“回头看”,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取得重大突破。甘肃省12条完工的公路项目已全部开展了验收工作;内蒙古、陕西、山西等省区已竣工的多条公路项目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委托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工作;石(家庄)太(原)高铁、郑(州)西(安)高铁等竣工的铁路项目也已委托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工作,积极准备验收。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进程加快 2009年,我委把督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主体工程已完工或即将完工的生产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和指导建设单位查漏补缺,抓紧做好水保措施完建、有关资料与文件的整理等验收准备工作,引起了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加快了水保设施验收步伐。据统计,年内流域(片)共有52个项目顺利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有了大幅度提高 通过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建设单位越来越多,各级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据统计,2009年,陕西省市级以上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从原来的85%提高到现在的9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从原来的30%提高到现在的50%;河南省方案申报率由45%提高到79%,实施率由30%提高到50%,验收率由10%提高到43%。 4、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有了明显增强 通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锻炼和培训了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增强了各级监督人员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信心,提高了监督管理水平;一批市县监督部门充实了机构,配备了人员,建立了制度,完善了措施,规范了监督行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5、社会各界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提高 2009年,通过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和流域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总的来讲,2009年是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稳步发展的一年,也是有突破、上台阶的一年,更是流域各省区做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成效的一年。这些成效的取得,最根本的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高度重视;最重要的是各级领导特别是水利部的大力支持;最关键的是广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同仁们对水土保持事业的敬畏之心,对国家生态安全的忠贞之情。 二、2010年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 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的黄河流域,开发建设项目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已对黄土高原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流域内由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达600多项,地方审批立项的中小型项目超过2万项,而且每年都在以10%-20%的速度增加。大量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损坏植被、弃土弃渣,如不及时防治,势必产生严重的人为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据测算,“十五”以来,黄河流域的开发建设项目扰动地表面积达1.4万多平方公里,弃土弃渣总量24亿余吨,近几年每年因人为因素新增的水土流失面积超过了5600平方公里,增加的水土流失量约1.2亿吨。 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流失水和土,更流失了肥,流失了土地生产力,流失了农民群众的希望和企盼。由此,千百年以来,广阔的黄土高原地区不仅土地贫瘠,而且经济落后,社会发展缓慢。在这种意义上讲,水土流失是贫瘠、落后和不和谐之源。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态良好是前提,生产发展是基础,农民增收且生活富裕是根本。无法设想,一个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能够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样,无法设想,“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掠夺式、恶性循环的生产方式,能够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社会和谐发展的道路。 三、2010年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 面对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新形势,2010年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我们的目标是:制度更完善,机制更健全,措施更严格,行动更有效,成效更显著。从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上,从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上,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成效上,实现新突破,推动新发展。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健全机制 研究建立严重人为水土流失违法事件的快速反应与联合查处机制,从重大事件的报告、受理、处置等环节,建立规范、高效的快速反应程序。针对不同事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查处责任,规范查处程序,严格责任追究等,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查处实效。进一步强化违法违规项目查处,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提高监督应急反应能力。各省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经发现严重人为水土流失违法事件,要迅速反应,果断采取措施,坚决查处,并及时上报情况,形成联动合力,提高查处成效。 2、抓好典型 一个是好的典型,对辖区内依法及时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成效好的建设项目,要及时总结推广其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开展水土保持督查的基础上,我委将适时召开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推广先进经验。 另一个是反面典型,对不依法履行防治义务,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违法违规项目,要采取通报、建议追究行政责任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开展公报 一是发布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结合水土保持督查,对部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情况、水土流失监测情况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公报。对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水土流失成效好的项目提出表彰;对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向社会公报,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二是发布流域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公报。结合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发布各省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公报,内容主要包括各省区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情况,各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等,推动各省区监督执法工作,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律。 三是发布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公报。结合年度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督查工作,及时向全社会公报该区域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重点是每个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情况、水土流失监测情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结果和各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执法情况。通过公报,提高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的影响力,突出其执法监督地位。 各省区要在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为公报提供支撑。 4.落实重点 一是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黄委全力做好多沙粗沙区和晋陕蒙接壤地区大型项目的全面督查,并对铁路、公路、能源等项目开展重点督查,各省区组织做好辖区内各级各类项目的监督检查,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落实。监督检查,要在数量、深度、广度和方式上有突破。重点区域,如多沙粗沙区,大型项目要逐项检查;重点项目,如公路、铁路项目,难度越大越要检查;违法违规项目,要一查到底;既要检查部、省批的项目,也要检查市、县批的项目;检查方式要更为多样和有效,如邀请领导或上级机关执法检查、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水利综合执法检查、水利多层级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工作要全方位,不留死角。 二是做好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工作。包括信息采集与管理能力、案件分析与评价能力、法律法规执行与监督能力和宣传与推广能力。要按水利部要求圆满完成流域片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建设任务;同时充分利用这次活动的契机,加强监督人员和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的培训,不断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多措并举,多渠道筹资,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确保执法有手段,监督有能力,管理有成效 三是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水利部要求,督促有关监测单位规范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质量,定期上报监测数据。同时,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力争验收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四是建立完善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并组织开发各省(区)生产建设项目统计和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录入系统,进一步强化监督,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五是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采用积极有效的方式,营造声势浩大的社会氛围,形成具有强烈震撼力的社会效果,宣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执法。要全面落实水利部水保司宣传会议精神,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定期跟踪落实,做到工作做得好、宣传跟得上。特别是要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互相通气,加强过程和成效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是积极主动,精心组织,作好水土保持法的修订工作。要按照水利部的安排和部署,充分认识水土保持法修订工作的重要性,努力作好修订的各项工作,重点是配合水利部和人大有关部门作好水土保持法修订调研工作。 最后,我代表黄委水土保持局,再次向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向一贯支持我委水土保持工作的各省区的同志们,向与会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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