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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垦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可喜成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1-03-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被称为北大荒的黑龙江垦区,“九五”期间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力度,促进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
“九五”期间,黑龙江垦区汲取开发建设初期单纯追求粮食产量,垦殖开荒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教训,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举措。他们先后建立了18个国家级、省级和农垦总局级自然保护区,还建立了自然保护地95处,总面积达到705万亩,覆盖率为8.58%。垦区还为自然保护区投资800多万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洪河、长林岛、雁窝岛等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使原始生态系统、多样化的生物物种得以完好保存。特别是丹顶鹤、白鹤、白鹳、黑鹳等大批国际迁徙鸟类得以在保护区内生存与繁衍。
    黑龙江农垦总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搞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定》,停止一切湿地、草原垦殖和毁林开荒活动,并对重要湿地区域进行退耕,去年已退耕还湿地97.32万亩。同时,垦区大力开展国内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和完善垦区湿地、林地等生态环境流动项目库,得到国际组织的大量技术与设备援助。
     从1996年起,黑龙江垦区还积极探索和建设生态农业,已先后建立起10个生态农业试验示范点。1999年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垦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生态农业建设已在103个农牧场全面展开,预计全垦区2002年可达到国家生态示范区二类地区的标准。目前,全垦区已建立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00多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35万亩,治理盐渍化面积19.35万亩。经过多年努力,已建成农田防护林带6.7万条,4万多个网格护卫着3000多万亩农田。垦区还营造水土保持林221万亩,防风固沙林58.8万亩,治理冲刷沟460条。工业废水、废气治理率也分别达到90%和98%,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生态环境的优化,为垦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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