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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委组织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2008—2010年项目第二阶段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7-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2日,松辽委会同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2008—2010年项目(以下简称农发项目一期工程)第二阶段验收工作。松辽委王福庆副主任担任验收组组长。 本阶段验收抽取了克山、拜泉、明水、庆安和望奎等五个县的六个项目区。截止7月7日,验收组完成了对克山古城项目区、拜泉群胜沟项目区和前进项目区的验收工作。 克山古城项目区位于克山县中部,项目区总面积296.2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8.77平方公里,累计投资2736万元。项目区内侵蚀沟治理效果明显,通过浆砌石沟头防护、跌水和谷坊等高标准治沟工程措施、结合沟道边坡植树造林,并与当地村民签订林权管护责任,有效地保护了治沟效果。在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当地政府将农发水保一期工程作为政府一号工程,通过领导讲、电视播、现场看、对面谈等细致广泛的宣传,制订具有克山特色的“1411”一事一议投劳工决策制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治理水土流失热情。 拜泉群胜沟项目区和前进项目区项目区总面积264.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48平方公里,累计投资3629万元。拜泉县具有优良的水土保持治理传统,是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县。该县在建设上做到“六个强化”,即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项目管理、强化科学规划、强化质量标准及强化典型带动,同时实行“三包”和“八定”制;在治理上推行“四种模式”;在管理上制度完善到位,即实行农民投工投劳承诺制、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资金使用报账制、项目建设公示制及治理成果产权确认制。 通过对项目区外业措施核查与内业资金、档案管理检查,克山古城项目区、拜泉县群胜沟和前进项目区顺利通过验收。 松辽委 李忠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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