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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县市区与省水利厅签订水土保持责任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1-03-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中新社哈尔滨3月28日消息:日前,黑龙江省拜泉、阿城等20个县(市、区)主管水利的县(市、区)长与该省水利厅签订了“2000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内水土保持专项任务责任状”。
 
  去年,黑龙江省第一次争取到1999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内水土保持专项资金1200万元,拉开该省大规模治理水土流失的序幕。
 
  黑龙江日报报道,2000年度中央财政预算内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共安排该省1100万元,于今年开始实施。目前,所有资金已下拨至有关县(市、区)。
 
  该年度资金按照以大流域为骨干,以行政县为单位实施原则,主要安排松花江干流、乌裕尔河、呼兰河、雅鲁河等流域20个县(市、区),总治理面积183.33平方公里,治理流域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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