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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土地 你如何不再流失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4-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松嫩平原是世界上仅有的三大黑土区之一。这里不仅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更是一种难以再生的战略资源。然而在黑龙江省,经过近百年的过度开发,作为耕作层的黑土已经流失掉2/3以上,如果按照现在的耕作强度和方式,再过几十年,黑土地就有流失殆尽的危险。

  黑土地严重的水土流失现状引起国家有关方面的关注。2002年6月9日至14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黑龙江省黑土区水土流失现状与防治对策进行了调研,所形成的报告向中央汇报后,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温家宝同志当时的批示,国家将于2003年起至2005年间根据水利部组织论证的《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黑龙江省投入巨资,用于开展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届时将完成治理面积700平方公里。这是黑土地的希望工程。然而,面对黑土地如何流失的问题,我们必须给予更新的认识和思考——
  黑土地为何流失
  为了抢救黑土地,黑龙江省多年来做了大量的规划、可研等前期工作和低标准的治理工作,但由于资金不足加之人口剧增对粮食需求所造成的巨大压力,迫使人们继续对黑土地进行非理性的开发。几十年的开发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使宝贵的黑土资源遭受了几乎彻底流失的灾难。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中关于“政府的作用是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观点,保护“黑土区的资源和生态”这个任务无疑将主要由政府来“埋单”。在这个前提下,人们应从产权制度的角度找出治理水土流失的对策,力求使黑土地的治理有的放矢。而这个制度和机制的基础,用明水县水务局一位副局长的话说就是:“政府要的是绿,农民要的是利。”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过去的土地政策和1997年开始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对黑土区水土流失的影响甚大。农民种地不养地的习惯严重影响了黑土地的生存。有关政策表明,土地使用权30年不变,并不说明农民对土地这个产权尚不明晰的财产有处置、转让、继承的权利。30年承包到期后,现在耕作的土地以后包给谁还不清楚。既然如此,让土地只产出、不投入或少投入已成为当今土地承包者的普遍心理,30年后黑土层是否流失与他们似乎没有太大关系。
  抢救黑土地,政策是关键
  在全社会愈加重视生态保护的大环境下,“政府要绿”与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在黑龙江省的黑土区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共识。关键就看如何从土地承包的政策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了。
  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多年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李处长介绍,在2005年全面取消“两工”(义务工、积累工)后,像水土保持这类公益性的水利事业在用工上将面临严峻的形势。如何用“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诸如坡耕地治理这样的问题,需要有效的政策机制。在一个坡长几公里的坡面上,调整垄向、建水平梯田、治理侵蚀沟等,肯定存在土地使用权的局部调整,调整后不同地块的地力及耕作条件肯定会存在差异,这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都需要基层政府去协调解决。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将不得不面对取消“两工”的局面,由此肯定会出现受益大的农户愿意出工、受益小的不肯出工的问题,从而导致虽“一事一议”但“议而不决”的情况成为影响水土流失治理的关键。更重要的是,如果农民仅仅是黑土地的承包者,他自然不会大量向未来承包权还可能调整的土地上投资投劳,这个矛盾在今后治理黑土地的过程中将变得更加突出。据明水县水务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多年来该县用于水土保持的投入主要是农民出工,地方资金匹配在这个贫困县往往不能落实,所以取消了“两工”就等于是对治理水土流失工作“釜底抽薪”。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在黑龙江省的黑土区,土地产权不清晰已成为当前治理黑土地投工难的症结所在。如果把用工折算成货币形式,从拜泉县看,用工占了水土保持总投入的2/3以上,单靠地方财政投入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明晰土地产权,使农民能够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是抢救黑土地工作中必须解决的又一难题。
  要公平还是要效率
  面对黑土区严重的水土流失,人们应该看到过去的土地改革政策中因为过多考虑公平而较少兼顾效率而缺乏对资源保护的规定。
  就黑龙江省的黑土区而言,既然现行土地政策防止不了黑土地的流失,也更不利于保护黑土地,我们就有必要解放思想,不囿于现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束缚,大胆冲破造成黑土地水土流失的有关人为因素,主动抢救和保护宝贵的黑土资源。近年来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尤其是十六大报告中关于“要完善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的明确要求,都为我们现阶段在黑土区率先实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提供了契机,同时也是取消“两工”后促使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水土流失的动力所在。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不少人这样说:逐步把水土保持工程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对公共用地和跨村、跨乡的水土保持工程由政府组织投入,是“两工”取消后治理水土流失的主要出路。黑龙江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份,财力不足反映在水土保持方面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全省国土面积有45.4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的面积就占了11.2万平方公里,而现在每年只能实现治理面积2000平方公里,仅占流失水土总面积的1.8%。再加上那些新增的流失面积,该省治理水土流失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就不言而喻了。
  就政府来说,要用充分保护产权的政策来调动社会各界对黑土地综合治理进行投入的积极性。只有如此,治理水土流失才不是沉重的财政投入负担,改善黑土区生态环境、再造秀美山川的目标也才能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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