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网:全国各地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3-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2012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之际,《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正式拉开帷幕。 为进一步开展好《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宣传方案,组织设计了宣传画,征集了宣传标语,举办了《水土保持法》知识竞赛,在中国水利网和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站策划设立了专栏。连日来,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媒体围绕新法施行一年来的成效和进展进行了一系列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了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全国各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纷纷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了大量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以下是各地发来的报道。 长江委:机关大院内外悬挂了“纪念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搞好水土保持,维护健康长江”等宣传气球标语和横幅,机关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了由水利部统一制作的纪念新法施行一周年的宣传画;水土保持局举办了学习新《水土保持法》专题讲座,制作了《佑护长江,再谱辉煌》的专题图片展,宣传近年来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水土保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黄委会:在3月1日的《黄河报》推出了黄委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专题报道,发表了《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推动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和《筑牢流域生态安全根基》等专题纪念文章,水保局主管负责人就2011年黄委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接受了黄河报的专访;同时,对黄河流域(片)各省(区)一年来的亮点进行了宣传报道。在黄委机关利用宣传气柱、宣传拱门及防汛大楼电子屏,向黄委职工和公众宣传新《水土保持法》。 松辽委:一是召开了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二是制作了“防治黑土区水土流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题宣传板24块,宣传松辽流域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及水土保持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开通松辽流域水土保持网站,在松辽委门户网站、机关一楼大厅电子屏滚动宣传《水土保持法》相关知识。 湖南省:一是举办水土保持法学习贯彻培训班,市州科站长、40个能力建设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在湖南日报设立宣传专栏,发表宣传纪念文章和图片。三是悬挂宣传标语,在水利厅大门和贺龙体育场广场设拱门、升气球、挂标语,营造纪念日气氛。四是送法上门,送水保法、纪念品到有关部门和省委党校。五是群发短信,精心编排的短信内容把上下五千年、纵横两万里人类社会的沉痛教训提示出来,提高人们贯彻水保法、坚持基本国策的紧迫性和自觉性。短信除向水利职工发送外,负责审批和执法的工作人员向各生产建设单位负责人发送,并收到许多单位负责人的回复,表示坚决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执行,做好自身的水土保持工作。系列宣传活动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