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土保持概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9-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素有“中华水塔”之美称。全省水资源总量为629.3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16位。其中黄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08.5亿立方米,占全省总水量的33.1%。
青海地处三江源头,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但是由于独特的高寒、干旱地理气候条件,也使青海成为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据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普查结果,我省土壤侵蚀面积35.19万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9.1%,我省东部水土流失面积已占到该区域总面积的57.7%。黄土高原山大坡陡、沟道纵横、干旱严重、植被稀疏,另外土地沙化面积呈加剧之势,全省沙化土地面积达2.17亿亩,占全国沙漠化土地面积的23.6%。受干旱、风沙、鼠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全省中度以上草场退化面积近1.1亿亩,占草场总面积的20.1%。水源地的涵养功能也逐渐下降。
近年来,我省始终把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点,把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切入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东治西防”的水土保持发展战略。在区域布局上,东部地区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坡沟兼治,提高土地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西部地区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建设为辅,促进植被恢复,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2001年全面启动了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湟水流域西宁、互助项目区建设,主要涉及一市三县14条流域。累计治理面积268.39km2。修建梯田4.16万亩,水地0.34万亩,造林23.17万亩,人工种草11万亩,封育1.5万亩,修建淤地坝170座,完成小型水保工程603项。
2003年编制《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突出以支流为骨架、以小流域为单元,骨干坝和中小型淤地坝相配套,建设沟道坝系,初步建成了互助西山、大通洪水沟等一批初具规模的坝系样板流域。6年来共建设淤地坝121座,其中骨干坝63座,中小型淤地坝58座。
我省于2002年正式启动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选择了具有生态自我修复能力的重点县,加大了封育力度。黄河源头地区结合生态移民、草原配套建设和退牧还草等工程,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面积7538km2。湟源、互助等6个生态修复试点县,采取退耕还林草、封禁管护、网围栏封育、疏林地补植种草等形式,共完成生态修复面积423km2,实现了生态环境和农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我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省级总站和西宁、海东等8个监测分站相继成立,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已经全面完成,各站点已步入常规运行。并发布了《青海省2004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艰苦努力,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实现了从单纯治理型向综合防治型的转变,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增强了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整体防护功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植被覆盖率普遍提高,土壤侵蚀明显减少,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为促进农牧业生产、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