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5-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日前,《海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明确了新时代海委全面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任务、落实举措和责任分工。
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是海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海委党组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单位高效推进任务落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编制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审议通过《实施方案》,为《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实施方案》在全面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部署要求基础上,充分体现海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特点,聚焦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锚定2025年、2035年水土保持工作目标,提出8部分、48条具体措施,力求在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等工作上取得实效。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举措和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下一步,海委将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强化责任担当,落细落实水土保持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海河流域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