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讲话

四川省省长张中伟作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0-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今天,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甘肃兰州召开了。这次会议将全面总结十五年来"长治"工程的成效和经验,认真研究新时期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以及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主要措施,安排部署近期重点防治工作。首先,我代表委员会向机构调整后参加会议的新成员表示热烈欢迎!
  下面,我代表委员会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长治"工程十五年来的主要成效和基本经验
  "长治"工程自1989年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关心下,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家农发办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重点防治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依法加强保护,不断强化治理,扭转了长江流域水土流失加剧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走出了具有长江流域特色的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成功之路。"长治"工程的投入由1989年的0.4亿元逐步增加到目前的2.87亿元,实施范围由上游"四大片"(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及陕南地区和三峡库区)的7省(市)61个县(市、区)有序扩大到以上游为重点、上中游协调推进的10省(市)183个县(市、区)。截至2003年底,累计完成投资159.2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3.32亿元),群众投工投劳19.3亿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超过8万平方公里,取得了造福流域亿万人民的巨大成效。
  一是初步摆脱了长江上游严重的水土流失困境。"长治"工程坚持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始终面向水土流失重灾区布局,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有机配置、因害设防,注重在建设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实行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加强封禁管护,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经过十多年的持续治理,随着量的不断积累,"长治"工程对改善全流域特别是上游地区生态环境的作用,正从微观到宏观、从局部到整体、从量变到质变逐步显现。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以年均超过5000平方公里的速度推进,3009条小流域得到初步治理并通过竣工验收达标,治理区林草覆盖率由治理前的35%提高到56%,上游"四大片"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40%,15.5万平方公里、4185万群众初步摆脱严重的水土流失困境。全流域水土流失趋势发生了由增到减的历史性转折,局部地区生态环境面貌显著改观,部分支流的河流输沙量呈下降趋势。1999年全国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显示,与20世纪80年代中期相比,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由62.22万平方公里减少到53.07万平方公里,下降了14.7%,其中作为流域水土流失主要类型的水力侵蚀面积减少4.56万平方公里,下降8%。嘉陵江出口控制站北碚,开展治理后多年平均输沙量较治理前减少62%,河水含沙量由多年平均每立方米2.05公斤下降到0.51公斤,低于长江的平均值。长江上游宜昌控制站多年平均输沙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呈现较明显的下降趋势。
  二是显著改善了治理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最大的危害是对水土流失区当地耕地资源的破坏、对农业生产发展的制约和可持续发展基础的动摇。"长治"工程始终坚持把坡耕地整治作为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和突破口,把治水作为主线贯穿于小流域治理之中,把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作为防治工作的着力点,大力实施坡改梯,注重田间道路建设和地埂利用;突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塘堰整治,并注重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累计完成坡改梯970.6万亩,修筑田间道路2.3万公里,实施经济价值较高的植物护埂8万公里,修建蓄水池33万口、沉沙凼560万个、排灌沟渠11万公里,新修塘坝2.9万座,使上游石灰岩地区数以百万亩濒临石漠化的坡耕地得到及时抢救,治理区人均拥有了1亩左右的保水保肥保土、耕作方便、可世代利用的基本农田,防洪减灾能力明显提高,大量"灌溉死角"的抗旱和人畜饮水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极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稳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基础,确保了治理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治理区人均产粮由治理前的363公斤提高到510公斤,累计增产粮食51.3亿公斤,有效解决了1000多万群众的温饱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滑坡泥石流预警机制。十多年来,坚持站点预警与群测群防相结合,成功预报处理滑坡泥石流灾害217处,撤离和转移群众3.56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28亿元。
  三是加快了广大治理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贫困与水土流失往往相互交织,互为因果,恶性循环。"长治"工程始终把治山治水与治穷致富紧密结合起来,寓开发于治理之中,改土治水,为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奠定基础;立足区位和自然条件优势,大力发展林、果、草业,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有效促进了治理区农民增收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去年委员会办公室对长江上中游10 省(市)10个县(市、区)自然、区位条件相当的10对小流域典型对比调查显示,"长治"工程治理达标的小流域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49元,比未治理的小流域多1658元,高出47.7%。
  四是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长治"工程实施十五年来,特别是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重点防治区各地在扎实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同时,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依法行政,力促规范,水土流失防治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全流域累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18万个,开发建设单位累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经费13.3亿元,一大批开发建设项目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共收缴水土保持规费2.53亿元,建设返还治理工程732处;查处人为水土流失案件14309起。目前流域内大到青藏铁路、三峡、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工程,小到一个矿点、一处采石场,大多数都依法纳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之中。成功实施了长江源头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两大区域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切实加大了预防保护和治理成果管护力度,从总体上扭转了破坏大于治理的被动局面,初步实现了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十五年"长治"工程建设取得的巨大成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重视关心下,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指导和重点防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广大群众持之以恒、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委员会向为"长治"工程建设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十五年"长治"工程建设的深入探索和不断创新,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主要有四点:
  一是强化行政推动,加强统筹协调。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必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才能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十五年来,重点防治区各级政府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狠抓落实,一届接着一届干,为"长治"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证。在多项目并存、多部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时期,各级政府特别是负责具体实施的县一级政府,切实加强对各类项目的统筹协调,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各尽其职,共同推进,是符合我国生态环境工作管理体制和项目特点的行之有效的做法。陇南地区首创的"领导苦抓、部门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是"长治"工程建设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二是强化科学防治,拓宽工作思路。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正确把握客观规律,坚持科学的技术路线。"长治"工程坚持以大流域为依托,面向水土流失重灾区布局,重点突破,积极推进,把住了重点防治工作的正确方向,促进了全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协调发展;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治理,遵循了水土流失发生发展自然规律对防治技术路线的客观要求;坚持以坡耕地为重点,保证了工作重点始终放在水土流失主要策源地的防治上;坚持突出治水,抓住了作为水土流失主要动力、生态环境控制性要素、系统推进小流域治理主线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重要保障的关键环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了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区的光热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型、嘉陵江中下游人多地少地区坡面水土资源集约利用型、乌江上游及赤水河流域的贵州石灰岩山区抢救耕地资源型、三峡库区的人口环境容量提高型、甘肃陇南土石山区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型等符合当地实际的成功防治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解决群众粮食、燃料和增收问题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基本目标和成败评价的重要标准贯穿于水土流失治理的全过程,有效满足了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需要,消除了水土流失的根源;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扶贫攻坚的有机统一,极大地提高了工程实施的综合效益,更好地实现和发展了治理区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不断创新机制。水土流失治理是一项"国助民办"的特殊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突出抓好管理。坚持健全制度,从工程立项、检查验收到预防监督、科技推广等,委员会办公室都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管好项目,重点防治区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始终把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积极推行资金使用报账制、种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项目公示制,确保了工程建设的质量与效益。坚持大干大支持、择优扶持的机制,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促进了水土保持工作平衡健康发展。坚持典型引路,不失时机推出精品小流域、样板县等创建举措,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开展的大示范区创建活动,为各级政府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搭建了平台,加大了区域化水土流失防治力度。根据农村劳务输出和税费改革新形势,积极探索专业队、机械化施工等多种实施组织形式和施工方式,并大力推行群众投工承诺制,保证了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不断创新投资机制,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吸引、扶持大户治理,鼓励业主开发,拓宽投资渠道,加快了水土保持开发性治理民营化步伐,提高了开发效益。
  四是强化预防保护,坚持依法行政。生态系统破坏易,重建难;水土流失造成易,治理难。水土保持必须坚持预防为先,加强保护;依法监督,注重管护。十多年来,重点防治区各级政府坚持把预防监督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落实机构、人员,健全配套法规体系,保证工作经费,为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创造条件;坚持以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以"三同时"为核心,以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为切入点,严把方案审批关和验收关,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敢于碰硬,严肃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的典型案例,注重发挥各级人大和新闻舆论部门的监督作用,排除执法阻力,同时,不断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规范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坚持以宣传为先导,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法制宣传和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水土保持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坚持重点防治县与非重点防治县、国营与民营、内资与外资、大中小型项目齐抓并进,全面纳入依法管理轨道。
  二、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作新局面
  经过十五年的奋斗,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防治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我们必须看到,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性改观,全流域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还有近50万平方公里;上游"四大片"水土流失严重状况虽然有所缓解,但一直未列入"长治"工程主要实施范围的其它重要支流水土流失问题又凸显出来;且目前已开展的治理还主要是针对面蚀问题而进行的初步治理,滑坡、泥石流和崩岗这些侵蚀强度大、向长江输送泥沙量大、治理难度大的特殊流失类型治理尚未展开,人为水土流失也并未全面得到遏制;水土流失导致的土地石漠化面积还在增加,对全流域可持续发展仍是严重威胁。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时期,做好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意义更加重大。我们一定要立足新的起点,坚持成功经验,不断开拓创新,抢抓机遇,倍加努力,再创新的业绩。
  一要提高认识。首先,做好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提出要使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十六大的战略部署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充分表明党中央坚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决心和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我们是巨大鼓舞,同时也为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水土保持是广大山丘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江河治理的基础和小流域防洪减灾的根本措施,是水土流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动力,是实现全流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支撑和重要保障,也是对流域区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大考验。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维系长江优良生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做好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作是确保长江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长江流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历来占有重要地位,长江问题关系全国大局。当前,长江治理开发已进入整体推进、战略突破和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在长江中下游平原堤防建设普遍达标、三峡工程发挥拦洪作用的新形势下,上中游广大山丘区因水土流失导致或加剧的滑坡、泥石流和山洪灾害成为全流域人民更为关切的心腹之患,搞好上游水土保持,保障三峡工程更好发挥效益,保护流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为现实迫切的需要。同时,南水北调工程已正式开工,防治水源区水土流失,稳定和维护中线工程优良水质,是对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要求。金沙江梯级开发已经大举展开,如何把流域这一水土流失最严重、输沙模数最高、治理难度最大的区域水土保持搞好,使长江流域最大水能资源成为我国加快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稳定可靠的能源基地,是我们最艰巨的战略任务。
  第三,做好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作是加快流域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需要。长江上中游地区水土流失重灾区有200多个贫困县,农民人均收入普遍较低,经济社会发展缓慢,人民期盼早日摆脱困境,过上小康生活。只有积极做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作,充分发挥"长治"工程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根本上解决广大群众的吃粮、收入问题和地方经济发展问题,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成果才能得到巩固,流域区群众的脱贫致富奔小康才有保障。
  二要明确目标。根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步骤、奋斗目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长江流域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从1989年到2000年,以上游"四大片"为重点,开始有计划地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积极推进;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和机构队伍体系,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初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扭转破坏大于治理的局面和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实现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由增到减的历史性转变。这一步目标已经实现。
  第二步,从2001年到2020年,用20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上游"四大片"和其它重要支流水土流失初步治理任务,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全流域的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有计划地开展对人员居住集中、经济可行的崩岗、滑坡、泥石流治理;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全面规范开发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行为,基本遏制住人为水土流失,中下游地区全面实现山川秀美目标,总体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第三步,从2021年到2050年,全面完成全流域水土流失初步治理任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部分地区实施更高标准的治理,对重点区域的崩岗、泥石流、滑坡进行全面治理,水土保持工作转入以监督管理和监测预报为主体的新阶段,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极大提高,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全流域全面步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新阶段。
  上述"三步走"战略构想,是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壮丽蓝图,目标宏伟,任务艰巨,道路漫长。但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有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作保障,只要我们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众志成城,不懈奋斗,这个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三要创新思路。要按照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切实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治理区农业结构调整、群众增产增收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和要求。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和水土保持全部实践的最深刻启示是防治水土流失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我们要正确处理经济与生态、保护与开发、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不断提高防治实效,开拓水土保持的新境界。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以人为本的和谐,防治水土流失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和发展当地群众的利益。要坚持把满足群众粮食需求放在首位,按人均1亩左右的高产稳产农田的标准,坚持改土、治水、修路、兴林,建设基本农田;大力发展沼气池、节柴灶,替代薪炭林,小水电代燃料,解决群众生活燃料问题,并注重发挥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条件等综合效益;要积极转变开发性治理机制,搞好示范,坚持走民营化发展的路子,大力发展种草养畜、舍饲养畜、地埂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要注重将小流域治理与农村"六小"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加大塘堰和溪沟整治力度,强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防洪、灌溉、人畜饮水等水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治理区群众粮食、燃料、增收、水保障和环境等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务"三农",更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水土流失可以采取措施人工治理,也可以创造条件自然修复。在解决水土流失的问题上,充分依靠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与坚持以人为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角度,是辩证的统一。长江流域气候温和湿润,大自然修复能力很强,我们要把充分依靠自然修复能力防治水土流失作为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新理念,完善水土流失防治的工作思路、技术路线和措施体系,统筹规划,标本兼治,以水土资源可持续、集约化利用和人的基本需求的充分满足,实现大面积的自然修复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要加快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流域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第一要务。我们要紧紧抓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长江治理开发的迫切需要给流域水土保持事业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实现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的战略突破。
  第一,突出重点,带动全局。从全流域水土流失现状、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江治理开发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看,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必须紧紧抓住八大重点推进的区域,即:两大生态脆弱区,长江源头区和以云贵高原石灰岩地区为主体的石漠化区;两大主产沙区,金沙江下游和嘉陵江上游;两大重要库区,三峡库区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两大湖泊水系区,对调蓄长江洪水有着重要作用的洞庭湖和鄱阳湖所属水系流域。其中,作为长江生命之源、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一旦破坏极难恢复的长江源头区和生态环境优劣直接关系到包括首都北京在内的沿线五省(市)人民饮水质量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是长江流域的两大重点预防保护区,必须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移民迁建任务最重的三峡库区和水电资源开发强度最大而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金沙江下游,是长江流域的两大重点监督区,必须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金沙江下游、嘉陵江上游、石漠化地区、三峡库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是目前全流域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五大重点治理区,必须因地制宜,强化综合治理。
  第二,多谋善为,广辟途径。长江上中游坡耕地面积达1.5亿亩,其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是长江泥沙的主要来源,而且是对流域可持续发展的最大威胁。"长治"工程实践表明,以坡改梯和坡面水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坡耕地综合整治,可以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生产条件,显著提高粮食产量。坡耕地是水土流失地中与群众利益关系最为密切的部分,坡耕地综合整治在小流域治理中处于基础和先导地位,因此,要积极呼吁和争取对坡耕地进行专项整治,加快抢救耕地资源进程,维护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粮食安全。溪沟整治是提高小流域防洪能力、减轻山洪灾害、巩固坡面治理成果的有效举措,也要争取进行专项实施。同时要搞好规划,早日启动崩岗、滑坡、泥石流等特殊类型的水土流失治理。
  第三,认清形势,抢抓机遇。从当前看,加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三峡库区和云贵石漠化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力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显得尤为突出,中央关切,社会关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早日立项建设。
  五要加强领导。搞好新时期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向新的更高目标迈进,关键在于不断改进和加强领导。重点防治区各级领导一定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角度,从实现和发展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需要出发,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水土流失面积的消长、生态环境的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抓出成效。要充分发挥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的作用,宏观上坚持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具体实施上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把各个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充分凝聚起来,按照统一规划,系统推进。要坚持群众参与原则,注重转变组织发动群众的方式方法,要依法按规定程序办事,下功夫做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尊重群众的意愿和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参与到建设生态家园的实践中来,切实让群众在治理中受益。要重视水土保持机构的能力建设,保证业务部门的技术力量和人员的稳定性,特别是要选好用好干部,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立足当前,狠抓落实
  今明两年要确保国家"十五"计划全面完成,也是实施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的关键时期。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重点防治工程建设。今年,委员会办公室为适应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补充修改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管理办法》,对"长治"工程项目实施作出了较大的调整,整合了"长治"第五期和第六期项目实施县,压缩了项目实施县规模,提高了单位县的投资强度,并实行分类防治;按照优先和始终面向水土流失重灾区布局、区域化推进的原则,调整优化了工程实施布局;按照贯彻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和充分依靠自然修复能力防治水土流失新理念的要求,对技术路线和措施体系进行了改进、完善,并根据规范和加强管理的要求对建管机制进行了改革,启动实施了新一期"长治"工程。希望重点防治区各地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好前期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有效统筹协调,大力推行农民投工承诺制、项目公示制、资金使用报账制,逐步推行监理制,积极落实项目匹配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要继续抓好大示范区建设,展示"长治"工程的新形象。与此同时,要认真做好云贵鄂渝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的准备工作,力争在"十五"期间启动实施。
  (二)大力提高人为水土流失防治成效。要继续把依法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作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重点,并在工作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上狠下功夫。要在切实把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关的同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方案和"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督上来,采取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公告,严格竣工验收,真正做到建设有方案、施工不流土、竣工不露土;要在做好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同时,注重规范山丘区开挖弃土量大的小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在做好非农领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加强山地农业开发中造成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逐步规范管理。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人为水土流失案件的查处力度。
  (三)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基础性工作。在大力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同时,要对规划、监测、科研等基础性工作精心组织,抓出成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三步走"战略和总体防治布局,抓紧完成长江流域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用以指导水土流失防治实践,这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希望各省(市)积极支持配合。同时要逐步开展重要支流或区域及各项水土保持规划,重视做好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十一五"规划工作。要抓紧建立完善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实现定期公告,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决策提供科学、及时的依据。要做好长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保护、治理和监督"三区"划分、公告工作,分区防治,加强保护和监督。继续做好长江源头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作。要围绕关系全流域水土保持事业发展和防治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水土保持科研资源,基础性研究与实用性研究并重,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一批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促进防治水平提高。要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站点预警与群测群防相结合,注重采取先进监测技术和手段,提高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的防灾减灾效益。
  (四)认真做好"长治"工程宣传总结工作。"长治"工程,被誉为党和国家的"德政工程"、广大山丘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示范工程和品牌工程。我们要认真总结、广泛宣传"长治"工程的成效、经验,大力弘扬"领导苦抓、部门苦帮、群众苦干"的"长治"精神,对十五年来为"长治"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特别是基层水土保持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先进人物和事迹要广泛宣传,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和乐于奉献的精神投身到为实现新的战略目标而奋斗的实践中来,形成推动"长治"工程建设的不竭动力。
  各位委员、同志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水土保持是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桥梁。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促进长江上中游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而努力奋斗!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