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情概况

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12-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宁县地处湖南西南部山区,属五岭山脉地带,南与广西资源、全州两县毗邻。境内旅游资源品位高、种类齐。境内世界自然遗产崀山素有“丹霞之魂、国之瑰宝”之美誉,国家自然保护区舜皇山分布有植物活化石银杉、九大仙草之首的铁皮石斛、药用含量最高的红豆杉等多种珍稀濒危保护植物,黄金牧场是我国南方最大面积的高山草地之一。素有“八山半水一份田,半份道路和庄园”的新宁,全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历年平均气温17℃;无霜期年平均291天;年均降水量1326.6毫米。境内湘、资、沅三大水系河流80条,水资源总量38.38亿立方米。主干河流夫夷江系资江南源,由西南向东北纵贯境内114.5公里。全县河流总长度1400多公里,平均径流总量37.27亿立方米。 新宁县是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重点县、国家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范围县。全县县域面积2812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476个行政村,16个居委会(社区),总人口64万,其中农业人口51.83万人。2014年全县生产总值74.9亿元,人均GDP1.3万元。近年来,新宁先后纳入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重点县、全国生态功能区、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大湘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及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范围,进入了全国千亿斤粮食工程县、全国小农水建设重点县、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县行列,也是全省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全省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和全省低碳试点县之一,享受省扶贫重点县、革命老区县政策。 二、治理前困境 我县是以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据2000年《湖南省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县境内水土流失面积达845.9km2,占县域面积的30.75%。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的规定,新宁县为湘资沅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湘政函〔1999〕115号),我县属湘西南山地重点预防保护区。由于县域内地貌以土石山和浅山丘陵为主,植被覆盖差异较大,受地形、土壤、气候等影响,水土流失普遍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制约着密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新宁县属季风气候,降雨集中且多阵雨,同时县内山地广布,山高坡陡,地表径流切割强烈,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增加了水土流失治理难度。 三、工作进展及成效概况 近年来,新宁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生态建设、科学发展为宗旨,牢固树立“生态立县”理念,按照可持续发展治土治水的总要求,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生态面貌日益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实现健康协调发展,走出了一条“治理水土促生态改善、生态改善促健康宜居、健康宜居促信心提振、信心提振促经济发展”的良性建设之路。截至2014年底,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6.6平方公里,完成水土流失面积的65.8%,土壤侵蚀量减少52%,全面禁止了陡坡开荒,坡度在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全部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65%坡耕地得到治理,56%以上小流域的治理度超过80%,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7%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86%以上,多年来没有发生水土流失重大危害事件。生态条件的改善,恢复了山川秀美环境,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全县森林活立林蓄积量716.86万立方米,自然保护区面积2.17万公顷。全县绿化率71.6%,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是全国绿化模范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Ⅱ类标准,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符合Ⅰ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指标以内。生态创建成果显著,新宁被评为全国生态环境示范区,成功列入国家生态功能区和全省环保重点生态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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