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首批“珠治试点”项目通过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9-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会同贵州省水利厅等单位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贵州省2003年度实施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简称“珠治”试点工程)进行了年度检查验收。
从验收情况看,各“珠治”试点工程达到了质量达标、工程见效、资金安全、群众得益的要求,按照《“珠治试点”工程年度验收办法》的规定综合评定都达到了合格以上等级,验收小组同意通过年度竣工验收,这也是首批“珠治试点”项目通过年度验收。
2003年度,贵州省 “珠治”试点工程实施的25条小流域,截止今年 8月底,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5km2,其中人工治理措施面积74.5km2,占计划109.4%;实施封育治理面积85.9km2,占106.3%。坡改梯工程442hm2;乔灌林4516hm2;经济林473hm2;果木林1134hm2;种草48hm2。同时,还完成蓄水池(水窖)291个,沟洫工程41km,塘堰1座,谷坊、拦沙坝57座,沟道整治6km,机耕道、作业便道共18km,建设沼气池867个。上述工程计划投资200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补助1560万元,地方配套445万元。截至到2004年8月底,中央专项资金全部到位1560万元;地方配套到位147万元。
从检查验收的情况看,贵州省2003年度“珠治”试点工程针对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缺水少土的特点,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系配套为主线,以坡地改造为主攻方向,发展经果林为着力点,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综合运用,同时,注重乡规民约,能源配套,封山禁牧,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植被恢复。建设了关岭县石板桥、安龙县石冲河等一批喀斯特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小流域。
但也存在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经果林管护较粗放等问题。验收组要求,各县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珠治”试点工程的组织领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要按照“统一规划、各投其资、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进行合成治理,还要贯彻“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扶持原则,在明年的项目计划上予以调整;要集中资金实施了一批精品小流域,为喀斯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树立示范推广的样板。
珠江水利委员会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