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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组织山东省蒙阴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会场 水利部总工程师汪洪讲话 中国科学院院士孙鸿烈讲话 水土保持司副司长张新玉主持会议 与会专家代表考察高都镇温村流域 治理前地表水土流失严重 治理后杏山小流域“山顶林草带帽,山腰经果林缠腰” 治理后高都镇温村小流域山清水秀 治理后野店镇石泉小流域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 2012年8月10日,水利部在山东省蒙阴县组织召开蒙阴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专家评审会。水利部总工程师汪洪出席会议并任专家组组长。中国科学院孙鸿烈院士及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水利部国际泥沙研究培训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山东省水利厅、林业厅,山东农业大学、临沂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实地考察了蒙阴县芦山、温村、石泉、杏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现场,观看了蒙阴县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专题片,听取了蒙阴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汇报。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蒙阴县委、县政府立足于“生态立县”战略,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蒙阴县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蒙阴县地处沂蒙山区腹地,属低山丘陵区,是典型的山区县,境内沟壑纵横,植被覆盖度低,坡陡沟深,易造成水土流失。加之降水量年内分布不均,多集中在汛期,加剧了水土流失。据统计,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231.5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76.7%。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土地瘠薄,水库、塘坝等水利水保设施淤积而丧失功能,自然灾害频发,生产能力下降,成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自1984年被列为全省山区开发重点县以来,蒙阴县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走出了一条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共赢之路。经过几十年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82%的坡耕地得到治理,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90%,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72%,森林覆盖率达到48%,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3%,土壤侵蚀量减少67%。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分别达到95%、95%和96%。通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了以蜜桃和苹果为主的特色产业,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过去的荒山秃岭变成了今天的“青山绿水”、“金山银水”,人民生产生活和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处处呈现出山清水秀,人民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景象。 专家组充分肯定了蒙阴县生态建设成绩,一致认为,蒙阴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生态立县”战略,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考核目标,带领全县人民坚持不懈地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促进了蒙阴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蒙阴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目标明确,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位。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水保统一规划、部门多方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水土流失防治机制。注重科技支撑作用,组建了产学研相互协作的科技支撑体系,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构建了以特色产业为主导的生态经济型、以循环农业为载体的生态清洁型、以风景名胜为依托的生态景观型、以农户庄园开发为基础的生态休闲型治理模式,形成了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对我国北方土石山区生态环境建设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鉴于蒙阴县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机制健全,管护责任落实,基础工作规范,档案材料齐全,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考评标准,建议评定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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