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项目刚开工,暂不具备植物措施实施条件,这一阶段水土流失监测三色评价中植物措施如何赋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8-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规定了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的赋分标准。在项目刚开工阶段不具备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实施条件的情况下,做好表土剥离保护、弃渣防护等其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可达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要求,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也可为“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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