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应遵循什么程序?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8-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土保持监理规范》(SL523-2024)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应遵循下列程序:(1)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辅助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其相应的后续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3)编制项目水土保持监理规划。(4)进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交底。(5)编制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6)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包括准备工作、事前监理、过程监理和验收监理。(7)整理水土保持监理档案资料。(8)参加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9)结清监理费用。(10)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水土保持监理档案资料。(11)向建设单位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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