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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鼓励公民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8-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中国环境报记者 郭薇 8月23日北京报道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今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提出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态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水土保持工作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通过修改现行水土保持法加以解决。   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在做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时表示,针对水土保持工作统筹规划不够的问题,修订草案新增“规划”一章。在水土保持规划方面,草案规定了水土流失调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和重点治理区;在水土流失预防方面,草案完善了特定区域的水土保护措施,规定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完善了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预防措施等;在水土流失治理方面,一是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二是完善了水土流失治理和补偿制度,三是细化了不同类型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四是明确了生产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要求,五是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管护。   草案还细化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措施。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对有关情况做出说明,可以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据悉,会议还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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