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3-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议和《关于开展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宁夏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宁夏对专项行动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一是立即成立了领导机构。宁夏涉及淤地坝的18个市、县(区)根据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启动视屏会议和宁夏专项行动启动会议精神,行动迅速,各市、县(区)分别成立了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水利(水务)局一把手为领导小组组长,主管水保的副局长为副组长,以水保站、防汛办、计划质监站、水库管理站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为成员,全面负责淤地坝安全检查各项工作。
二是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18个市、县(区)根据《宁夏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本区域实际情况,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了组织领导,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检查范围,即2008年底以前建成的淤地坝,包括其他部门、企业、厂矿、个人及群众自建的淤地坝,根据工程规模重新进行归类统计;细化了检查内容,做到“三个结合”,即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外业实地调查与内业查阅有关设计、批复竣工验收等资料相结合,对其他部门、企业、厂矿、个人及群众自建的工程,深入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调查和实测获取工程有关技术指标相结合。细化了检查方式,制定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间表,为专项行动迅速有序、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落实人员。各有关市、县(区)在制定详细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的同时,落实了检查人员,明确了责任。如彭阳县针对本县的工程分布情况分片区进行,对具体检查工作分了三个小组,各小组由小组长负责,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本片区的淤地坝安全检查工作。
四是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具体要求。即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启动阶段,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淤地坝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与详细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上报工作计划。第二阶段检查阶段,全面检查摸底,认真填写附表,确保内容真实、可靠,并对内容进行复核。第三阶段是制定应对方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病险淤地坝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逐坝制定防汛应急排险避险预案,细化“防、抢、撤”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定经济合理的除险加固方案。
五是加强培训、提高检查质量。在开展全区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前,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对涉及淤地坝的18个市、县(区)具体负责检查的人员进行了检查前的培训,进一步理清了检查思路、明确了工作程序、统一了工作重点,为下一步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