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郭索彦主任作工作报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共同努力 密切配合
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工程建设
 
 
为了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水利部在“金水工程”中优先立项实施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期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开始发挥效益;二期工程也全面开始实施了。
下面,我就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向大会作简要汇报,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一、工程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纲要》,200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明确指出同意建设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工程分期实施。2007年7月,又批复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建设目标

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流域机构监测中心站、省级监测总站及其监测分站为基本构架,以水土流失监测点为基础,建立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实现水土流失及其防治动态监测的现代化,促进监测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全面提高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治理、监督和科研水平,为国家水土保持宏观决策提供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二是依托国家公共网络及国家防汛指挥系统网络,进行监测网络系统建设的原则。三是充分利用已有水土保持站点、水文站和其他行业监测站点,开展监测点建设的原则。

(三)建设内容

一是建设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黄河、海河、淮河、松辽河、珠江、太湖7大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及其175个监测分站,为其配置监测专用车辆、数据采集与处理设备、数据管理与传输设备;二是建立水土保持数据库与开发应用系统,构建应用系统公用平台;三是在全国建设738个监测点,配置水土流失观测和试验设施设备。

(四)进度安排

一期工程建设我国西部地区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主要是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流域机构监测中心站,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和贵州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及其100个监测分站。
二期工程是在一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开展我国中、东部地区的监测网络建设。一是建设淮河、松辽河、珠江、太湖4个流域机构监测中心站,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河南、山东、安徽、浙江、江西、福建、西藏、广东、广西、海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8个省级监测总站及其75个监测分站,二是在全国范围建设738个监测点。其中:新建站点265个,利用现有站点218个,利用水文站255个。
黄河、海河2个流域机构监测中心站已在其他项目中安排建成,其管理一并纳入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中。

(五)工程投资与资金筹措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一期工程总投资827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677万元,省级水利建设投资1599万元。二期工程总投资1614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682万元,地方配套5467万元。
工程资金筹措原则:
1、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7个流域机构监测中心站,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建设资金全部为中央投资。
2、青海、甘肃、内蒙古、宁夏、陕西、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新疆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吉林省延边分站,以及中、东部地区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73个监测点,建设资金中中央投资80%,地方配套20%;
3、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和海南等11个省,中央和地方各投资50%;
4、北京、天津、江苏、山东、浙江、福建和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中央投资30%,地方配套70%。

(六)建设管理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我中心作为项目法人具体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专门聘请了国内著名的水土保持、计算机网络、软件开发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顾问专家小组,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各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受我中心委托,承担所承办项目的建设管理,并对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和监测分站的建设进行督促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受我中心委托,承担所承办项目的建设管理,并对监测分站的建设进行督促检查。
二、一期工程建设情况及其成效

(一)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

一是监测机构建设方面,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工程建设的1个中心、1个流域中心站、13个省级监测总站和100个监测分站全部得到了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正式成立;各监测机构的办公用房和设备用房都得到了落实;监测技术和管理人员及时到位,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到60%以上,建立了一支专业配套、结构合理的专业队伍。
二是监测网络系统建设方面,完成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和100个监测分站的设备采购与集成,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成了全国水土保持空间数据发布系统。

(二)工程建设取得的成效

1、初步建成了覆盖我国西部地区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水利部从2003年开始已连续5年发布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全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水土保持公报,满足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知情权,推动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开展。
2、为快速处理、便捷传输、信息发布和生态建设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撑。2005年开展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的数据支持系统,就是依托一期工程建成的网络系统和数据成果进行有关信息提取、分析和集成应用的。
3、初步构建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信息管理的公用平台,为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和现代化打下了良好基础;建成的全国水土保持空间数据发布系统,数据总量已超过2TB,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访问量已突破50000次。为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及全国水土保持部门提供了信息服务,反响强烈。
4、全国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从无到有,建成了一支业务过硬、素质良好的技术队伍,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奠定了组织基础。
5、支撑了水土保持规划、监督执法和生态建设工作。为国家重点防治区的水土流失监测,南水北调、青藏铁路、西气东输、三峡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及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等提供了数据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取得的经验

1、领导重视是项目实施的关键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作为“金水工程”优先立项实施的项目,水利部高度重视。部领导多次听取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工程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专门出台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的建设管理、工程实施、检查验收等予以了明确规定,使项目建设与管理有章可循。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门也把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监测机构建设,充实技术人员,落实办公场所,筹措经费,有力地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各方密切配合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
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不仅仅涉及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还涉及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建单位多,施工战线长,协调任务大,中间若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势必影响整个工程建设。因此,项目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各方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3、统一技术构架是系统互连互通的根本
工程建设所需设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节约了建设成本,且各种设备、软件的技术指标一致,为信息资源的传输和共享、业务应用的协同与互动奠定了基础。应用系统集中开发,保证了核心功能的一致性,为个性化定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避免了低水平重复建设,重复开发。应用系统的一致性,网络构架的统一性,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应用提供了保障。
三、二期工程建设与管理
二期工程的前期工作,在2004年就全面启动了。经过几年的努力,200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二期可研报告,并于2009年2月核定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2009年5月水利部批复了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一)二期工程的特点

二期工程和一期工程相比,不仅仅是配置监测网络设备,还要在全国建设738个监测点,也要开展中央级、流域级、省级水土保持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示范建设;不仅涉及中东部,还涉及全国范围;特别是738个监测点建设,既有水土保持行业的,又有水文系统的,还有中科院和其他部门的。项目建设涉及面、建设难度、繁杂程度远远大于一期工程。

(二)实施准备情况

1、制定管理办法
在总结一期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二期工程财务管理、检查验收、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监理等5个管理办法,并印发全国各级监测机构。这5个办法和水利部印发的《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建设内控制度,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2、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二期工程实施方案和工程招标方案,明确了分标方案与计划安排、投标人资格条件等。
3、落实经费
二期工程建设的中央投资已全部安排到位,为工程启动提供了保证。现在已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配套经费,按照要求足额到位。还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配套经费没有到位。现在,二期工程的招标工作已全面启动,7月21日工程监理已经开标。因此,当务之急是地方配套资金要尽快及时到位。否则,工程全面开工实施后,就会出现资金不足现象,不能正常履行合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建设管理

1、工程实施
工程建设所需设备由我中心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集中招标采购。
监测点建设由我中心以任务书的形式,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负责,各监测点根据建设进度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报账。
二期工程选择在松辽流域监测中心站和辽宁省监测总站开展的流域级、省级监测数据库示范建设,是二期工程建设的一个亮点。松辽流域监测中心站、辽宁省监测总站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完成这项工作,为全国水土保持数据库建设和应用系统拓展探索出一条路来。
2、资金管理
二期工程的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统一管理。工程建设所需设备及数据库建设资金,由我中心统一进行会计核算。监测点建设资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进行会计核算。二期工程中央投资部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为了保证资金按照进度使用,各地一定要按照任务书要求,加快监测点建设。
3、工程监理
二期工程监理分为设备采购与系统集成、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两个部分。设备采购与系统集成监理主要是对中、东部地区监测机构的计算机设备、监测专用车采购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要到现场对设备的开箱、安装、调试等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监理涉及全国738个监测点,既包括监测点设备的采购监理,又有监测点设施建设的监理,程序复杂,任务重,费用低,希望各地一定要配合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监理的承担单位,顺利完成监测点的监理工作。
4、检查验收
监测点建设验收分为自验和初步验收。自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总站组织进行。初步验收由我中心组织,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
各施工标段的验收,分为单项工程验收和初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由我中心委托流域机构监测中心站、省级监测总站负责,初步验收由我中心组织。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快进度,早日完成二期工程各项建设任务
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安排,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今明两年要全面完成二期工程的各项建设任务,初步建成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流域机构监测中心站、省级监测总站及其监测分站为基本构架,以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监测场点为基础的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系统,对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为国家水土保持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落实监测网络运行费,保证监测网络系统运行
为了保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系统持续稳定的运行,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要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系统运行机制研究,积极主动的做工作,采取多种方法、通过多种途径落实监测网络运行费用,争取将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系统运行和监测经常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快数据库建设,构建水土保持业务应用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
依托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信息站网体系、数据采集体系、数据处理与存储体系、信息传输与发布体系,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逐步健全全国、流域、省、市、县的多数据源、多比例尺,满足各级行政和技术管理需求的数据库体系;构建满足各级水土保持业务应用服务和信息共享的技术平台,形成基于网络、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的社会公众服务能力。
(四)开展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
积极推进监测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提高监测机构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保障监测网络的高效运行,使监测网络整体功能得到加强,满足和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五)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与公报工作
做好第四次全国水土流失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系统评价水土流失状况及其防治效果。各级监测机构要定期公布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我们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水利部党组的治水思路,扎实工作,切实搞好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测水平,以水土保持信息化带动水土保持现代化,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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