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

甘肃省验收中小型淤地坝44座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3-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甘肃省部分市(州)县(区)完成了2005-2006年批建的中小型淤地坝竣工验收工作,督促落实了2002—2004年度竣工验收工程遗留问题的整改。为促进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省上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淤地坝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有关通知》,对淤地坝工程验收的任务、范围、责任、材料准备等内容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确保了竣工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了《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验收实施细则》和《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竣工报告编制大纲》,促进了验收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使验收工作有章可循;还明确了验收责任,实行验收分级负责制和专家负责制;并突出重点,把握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部位。对涉及工程安全的坝高、放水孔高程等关键技术指标,通过实测进行确认;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混凝土浇筑、坝坡坡比、放水建筑物的结构尺寸等进行实地踏勘和测算来确认;对隐蔽工程、坝肩削坡,土坝压实干容重等不能直接观测到的部位,通过查阅原始数据和监理人员的中验结论来确认;对工程整体质量、资金使用情况,通过查阅监理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来确认;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土场整治不彻底的问题、资料不全等问题,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由市级水利水保部门复验合格后颁发验收合格证。截止2008年底,甘肃全省共完成了44座中小型淤地坝的验收,并下发了验收鉴定书,落实了移交管护合用,确保了各项工程监管责任落到了实处。
 
    稿件来源: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淤地坝建设管理办公室
    组织策划: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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