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验收各类淤地坝94座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3-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2007年完工的坝系工程中的26座骨干坝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严格按照水利部有关“办法”及自治区“细则”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组听取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监理等单位的汇报,对部分工程的坝高、坝坡和放水建筑物外部结构、断面尺寸及相对高程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了实测丈量、认真检查工程外观质量,查阅了工程建设有关档案资料。经检查验收,这26座工程均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质量可靠,档案资料翔实,并落实了管护责任,通过了竣工验收。坝系工程中小型淤地坝审批及竣工验收工作由有关市水务局负责。2008年,固原、中卫2市水务局分别对辖区内完工的 68座中、小型淤地坝(40座中型、28座小型)进行了竣工验收。
 
稿件来源: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淤地坝建设管理办公室
组织策划: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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