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

青海省召开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专题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7-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7月1日上午,青海省水利厅及时青海省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专题工作会,认真传达水利部召开的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专题工作会精神,并安排部署青海省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
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地区水务局局长、水保站站长以及各有关县的县长、水务局局长、水保站站长参加了会议。青海省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水利厅宋玉龙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全面部署我省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宋玉龙副厅长要求从七个方面加强我省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工程建设、建后管护、运行管理、防汛除险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形成有效的组织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淤地坝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全面落实责任。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签订防汛抢险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并进行公示各。县水务局全面负责淤地坝建设、管理、管护、运行、防汛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对三、四、五类病险坝,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深入一线坐镇督办。
三、做到空库运行。淤地坝主要是拦泥淤地,不承担防洪的职责,在汛期一定要做到空库运行,尤其是病险坝必须做到。非汛期绝不能满库运行。
四、强化管理。建淤地坝要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要借鉴以流域管理所为机构,把淤地坝运行管理纳入到水利行列统一管理。
五、加强巡查。要建立健全淤地坝巡查监测和预警预报责任机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以病险坝为重点,加强巡查监测和预警预报,尤其在汛期要增加巡查监测和预警预报的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安全,杜绝瞒报隐瞒行为。
六、告示群众。个项目县将排查情况及时告知群众,并制订出现险情时保护群众生命财产的应急措施,受三、四、五类病险坝威胁的村户,要登门宣传,做到户户皆知,从根本上保障群众的利益。
七、制订预案。各县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淤地坝应急预案,骨干坝要逐坝制订应急预案,对防洪压力大、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淤地坝还要逐坝制订可操作性强的防汛排险避险预案,落实“防、抢、撤”措施,在发生险情时避免人员伤亡。各县要积极筹措一定的资金对病险坝进行应急处理,不能存在“等、靠、要”的思想。
 
作责:刘寻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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