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开始第三阶段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1-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市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以来,各县市区按照国家、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建设。参加第一批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临朐县和昌乐县,继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完善提高建设标准。临朐县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并明确了水保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昌乐县调整了水土保持委员会组成人员。临朐县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申批个数为18个;昌乐县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申批个数为8个。参加全国第二批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潍城、青州、诸城、寿光、安丘、昌邑、高密等7个市区,正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在政府出台贯彻新《水保法》配套规范性文件方面,昌邑市率先出台了《昌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管理暂行办法》;青州市政府出台了贯彻新《水保法》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并公布了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职责;诸城市出台了贯彻新《水保法》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公布了成员单位职责;潍城区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寿光市出台了《寿光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在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审报水保方案方面,昌邑市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申批个数为12个;青州市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申批个数为6个;寿光市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申批个数为5个。还没有参加第一批、第二批全国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奎文坊子区、寒亭区及市属开发区,也在按照全国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峡山区出台了贯彻新《水保法》实施办法等两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并成立了水保委员会,公布了成员单位职责;奎文区出台了《奎文区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奎文区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报告表申批个数为6个。
从2013年1月至12月,全市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入第三阶段,即:全面推进阶段,各县市区继续推进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没有出台贯彻新《水保法》配套规范性文件的,要尽快出台;出台了规范性文件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作为项目立项、环评、办理征地手续的前置条件”的规定,尽快提高辖区内水保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保设施验收率。参加第二批全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七市区,努力达到国家规定的“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综合评价指标,时刻准备迎接水利部、淮委、省厅的督查巡视。尽快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专门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水保专职人员。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达到全国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市区,随时以政府名义通过市局向省厅申请进行初验。
(潍坊市水利局水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