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宁强县水保站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1-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陕西省宁强县水保站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为契机,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2年宁强县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宁强县水利局、水保站以注重学习提升素质、完善制度加强宣传、强化执法增强服务为切入点,积极做好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注重学习、提升素质。宁强县水保站每月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聘请市县有关法律人员讲解《水土保持法》及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组织职工参加水政、水保执法培训。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水平,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
二是完善监督执法管理制度。宁强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印发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审批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等五项管理制度,并全面建立和落实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工作,宁强县水保站按要求调整和增加了水保执法人员。统一购置水保执法标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展示良好执法形象。
四是强化宣传、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和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水土保持专题宣传,做到电视有画面,现场有材料,治理区有标语,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强化水土保持监督力度,对所辖企业进行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强化了企业业主的水土保持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的促进了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
汉中市水保监督站 张炳彦 魏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