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石城县水保局组织召开《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部署会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2-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实施效果显著,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极大的提升了全民的水保意识。为进一步做好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2013年2月22日,石城县水土保持局组织召开了《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工作部署会议。
会议突出了三个重点安排部署《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一、要以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为契机,将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作为国策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积极行动,努力营造规模大、密度高、形式新的浓厚舆论氛围,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再掀新《水土保持法》学习贯彻的新高潮。二、对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要坚持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生产建设单位,宣传工作要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生产建设项目)、进单位,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深度,消除“死角”和空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法治意识。三、传播媒介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的作用,同时要注重网络、公益广告、公益活动、手机短信等新型宣传媒介的作用。以及编印中小学科普教材、宣传画、宣传册,制作户外固定广告牌、标语、纪念品等长效宣传品,提高宣传效果。另外还可以举办专题讲座、研讨、展览、知识竞赛、有奖征文、街头咨询等,普及水土保持法规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保持水土、改善环境、呵护家园”的意识。
石城县水土保持局 陈银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