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2-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上级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日前,兴国县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文件,就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工程建设,落实:三同时“制度,稳步提高水保投入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这个意见的实施将对全县巩固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成果,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起积极作用。
雷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