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水务局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二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自2011年3月1日,新《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两年以来,为了准确掌握新《水土保持法》的主要内容并在实践工作中运用好、贯彻好、执行好,大庆市水务局根据省市水保部门的统一布署,以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为主题,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取得了明显宣传效果。
大力宣传新《水土保持法》实施颁布二周年。设置水土保持流动宣传彩车15辆,宣传展板20块,悬挂条幅4处,宣传画2000份,积极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实施颁布二周年宣传贯彻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在宣传过程中紧紧围绕国家关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部署,把水土流失的危害、治理成效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以及先进事迹、典型事例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通过三个面向(即面向领导、面向生产建设单位、面向群众)、四个结合(广度与深度相结合、对外与对内相结合、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一般与重点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提高社会对于水土保持意识,特别就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我们对石油、石化大企业进行了集中宣传。
各县、区积极响应。大庆市水务局作为主会场,各县、区水务局作为分会场,大力开展了水土保持的宣传工作,联系了相关媒体,集中报道,达到了全方位宣传。做到面向领导、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开发建设单位,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了解新《水保法》的相关内容,做到知法、守法, 增强防治水土流失和保护水土资源环境的意识。
紧抓机遇,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纵深发展。以新《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对已开工的重点风电项目、公路和沙场等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通过现场调查、实地走访、拍照取证等,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落实情况有了全面了解。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大庆市水务局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面对面细致的谈话沟通,并要求建设单位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建设单位给予了积极配合,并表示将按照要求落实好各项措施,监督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大庆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