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石城县深入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保法制意识,在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两周年,石城县水保局以3月份水保法宣传月为契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措并举,深入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再掀水保法宣传新高潮。
一是加强领导。为确保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活动有序有效,该县水保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新《水土保持法》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预防监督大队,负责具体的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该县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办板报、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开发建设单位,广泛宣传新《水土保持法》,使新《水土保持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学习。该局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培训、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增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水保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四是加强执法。运用新《水土保持法》赋予的权力,对县内各个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注重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用典型案例对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新《水土保持法》相关条款的宣传教育,使其能够按照规定,认真履行水土保持义务,助推水保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实施。
江西省石城县水保局 汤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