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认真开展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纪念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2周年之际,临沂市坚持多措并举,统一步调,认真开展新法颁布实施纪念活动,扩大了新法的公众关注度,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临沂市在2月底就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与县区水保部门一起突出重点,集中宣传。市统一订购了400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图解,市县水保部门组织人员,在市区、县城重要街口、各乡镇主要街道、学校进行张贴宣传。在市区主要干道公交车辆喷绘水土保持标语和治理后的小流域景观照片,让群众的水土保持概念与实景结合。在各重点项目区,各县水保机构在工地挂横幅,在重点村庄粉刷标语进行宣传。市水保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中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临沂日报定制专版发表文章,结合临沂实际论述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把新《水土保持法》主要监督管理要求和处罚规定刊登在沂蒙晚报显要版面,并配以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流程,在宣传新法的同时,也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了方便。
通过这次集中纪念活动,进一步面向社会宣传了新《水土保持法》的实质内容, 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增强了水土保持法制观念,进一步营造了自觉防护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临沂市水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