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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市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纪念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两周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3月1日,是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两周年纪念日。在纪念日到来之际,黄冈市水利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及时确定了市、县两级宣传活动负责人和宣传队伍人员。
    二是明确了指导思想。以新的《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宣传水保国策,使水保法律意识、国策意识深入人心,全面提高社会各阶层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
    三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重视媒体宣传。积极向相关的报纸、杂志、网站投稿,宣传报道治理成效及工作动态。罗田县利用手机信息平台群发《水土保持法》普法标语短信。团风、浠水、罗田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宣传滚动字幕。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3月1日前市局统一组织印刷了水保宣传画1200套(6000张)并及时下发,在局机关大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纪念标语,悬挂横幅,布置宣传展牌,开展纪念活动。各地积极制作(更新)户外固定宣传牌,翻印新《水土保持法》手册及宣传资料册。团风县制作了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6块。开展纪念活动。浠水、罗田、团风等县市在城区、各乡镇主要街道口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标语、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在主要街道、闹市区设立宣传台及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水保法咨询活动。送法律法规上门。深入乡镇、开发建设项目点开展水保法现场宣传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英山县出动宣传车三辆,分四个小组深入全县各个乡镇集镇开展水保法宣传咨询活动,并由电视台记者跟踪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及手册3000余份,《水土保持法》图解宣传画50余套共500多张,悬挂横幅、标语30余条,并在永久建筑物上刷写固定标语30条。
    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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