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喜获“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年初,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被水利部命名为201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跻身“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的行列,受到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欢迎,并受到湖南省水利厅的表彰与奖励。
麻阳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部,地处雪峰山北部,属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试点县、省定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全县国土面积1568平方公里,总人口39.2万,是典型的低山丘陵区,土壤以紫色红砂岩为主,结构松散,易风化侵蚀,是水土流失易发区。11.2万亩坡耕地和26.5万亩柑桔不科学的耕作和种植方式加剧了水土流失,1980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782.3平方公里,占该地区国土面积49.9%。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土地瘠薄,水库、塘坝等水利水保设施淤积而损失功能,自然灾害频发,生产能力下降,成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
多年来,麻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坚持“生态立县、生态富县、生态强县”的治县方针,全力建设生态文明县,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开展了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长江中下游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封山育林工程、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三边”造林绿化工程、“碧水、青山、蓝天”工程等一大批生态建设工程。在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的基础上,改善了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全面优化,促进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和辐射的作用,成效十分明显。
目前,麻阳县域内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到310.6平方公里,禁垦坡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陡坡开荒全面禁止,72%的坡耕地得到治理,森林覆盖率达66.53%,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6.2%,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县域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71.7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度达60.3%,土壤侵蚀量减少69.8%。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质达标率100%,9.76万农村人口用上了自来水、“放心水”,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覆盖率达64.3%。全县人口平均寿命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岁,2007年被中国老年学会第一批授予“中国长寿之乡”,2011年被《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等权威媒体评为“中国最美养生栖居地”。此外,麻阳县立足水保生态建设,坚持将水土保持与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后续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有效结合,探索出“公司(专业合作社、农业协会、股田制)+农户”的具有现代化农业特点的水保生产经营模式,形成了柑橘、油茶、红心猕猴桃、富硒刺葡萄与生态旅游等生态特色产业,推进丘陵和平地林果业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为麻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麻阳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林正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