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3年3月22日,在第二十一届“世界水日”和第二十六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重庆市永川区委、区人民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水务局、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在永川区体育馆广场就“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进行大力宣传。
    本次宣传的主题是“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旨在全面落实2011年中央水利一号文件和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精神,让广大群众懂水法、守水法、用水法。现场通过向群众发放水法宣传册《饮水安全读本》、以节约用水为主题的购物袋以及宣传单,并针对群众反映的生活中关于水热点、难点问题给予解答,活动进一步引导公众节约、保护水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增强全社会的爱水、护水、节水意识。
    2013年3月21日,也是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两周年纪念的日子,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重庆市水利局的统筹安排、精心指导下,永川区水务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全区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各项活动,有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向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发放了《水土保持法》图解宣传画500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000余册,具体落实到各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求各单位在办公楼、街道、学校、社区和生产建设单位进行张贴,同时在各单位网站上发布及时信息;
    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以新《水土保持法》为契机,按照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要求,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科学管理和预防监督工作。 开展宣传活动,利用评审水土保持方案会议机会,逐一向生产建设单位发放新《水土保持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相关要求告知建设单位,从源头抓起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使建设单位进一步明晰所承担的水土保持义务,提高了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使《水土保持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更加深入人心,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重庆市永川区水务局水保站 韩世勋 供稿  重庆市水利局编辑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