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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水保局强势推进监督执法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庆阳市水保局结合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赋予的监督、审批、收费“三项”基本职权、“两项”行政许可、“两项”行政强制、“十项”处罚措施,强势推进监督执法工作,以“12345”提升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硬实力,努力形成大执法、大督查、大突破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水保生态环境初步实现好转。
    “1”,即一个不漏:管理权限内新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一个不漏审批水保方案。
    “2”,即两个不批:凡是没有水利水保资格证书单位编制的水保方案不予审批,超出权限的水保方案不予审批。
    “3”,即三个必须:凡是新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首先编报水保方案并办理审批手续;未编报水保方案私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限期补办水保方案审批手续;拒不编报水保方案的项目单位必须坚决查处。
    “4”,即四个确保: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率达到90%,水土保持方案治理恢复率达到80%,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率达到90%。
    “5”,即五个提升:一是提升法律法规认知能力。坚持把“一法一例”学习培训作为提升执法能力建设的硬指标,做到学法、懂法、执法、用法,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认知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立健全水保监督执法检查督查机制和重大事项协调沟通机制,对辖区内今年在建、新建的生产建设项目月抽查、季督查、年评估,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着力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三是提升方案编报审批能力。严格执行市水保局、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送审的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提前介入、实地勘察、严格把关、速结速办,切实维护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四是提升水保补偿费征收能力。在加强执法宣传、搞好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大对能源开发、基础建设、房地产等生产建设项目跟踪督查,严查水保违法案件,确保全年水保方案编报数量、补偿费征收总量实现“双”突破。五是提升补偿费有效使用能力。针对当前各类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严重人为水土流失及征收的水保补偿费真正用于水保生态建设方面占比较低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县区将补偿费全额用于水土流失恢复治理和监督执法软硬件建设上,确保庆阳市水土保持功能不下降、水土流失不恶化、生态环境不减弱,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生态支撑。
    庆阳市水保局 冯飞供稿  省水保局组宣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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