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市水务局着力加大《水土保持法》宣传力度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两周年之际,结合“学党章 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固原市水务局对宣传活动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各县(区)开展好相关的宣传纪念活动,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巩固水土保持治理成果,扩大了新法的公众关注度,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再次掀起新《水土保持法》宣传热潮。当天,市水务局水保科、水政科联合原州区水务局、宁夏水文局固原分局和宁夏六盘山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上街设立咨询点进行宣传,共散发新《水土保持法》单行本300多本,散发宣传彩页1500多份,宣传画150多张,制作展板4块。同时在市电信局大楼和人民街新时代电子屏幕用滚动标语的形式进行宣传,联合移动公司向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发送宣传短信15000条,并在固原电视台连续7天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进行宣传,联合固原市委党校在《固原日报》办水保专版一期。
各县(区)水务水保部门向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发放了《水土保持法》图解宣传画400余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单行本2000余册。按照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市、县的要求,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科学管理和预防监督工作, 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单位的宣传力度,逐一向生产建设单位发放新《水土保持法》,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相关要求告知建设单位,从源头抓起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使建设单位进一步明晰所承担的水土保持义务,提高了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通过这次集中纪念活动,进一步面向社会宣传了新《水土保持法》的实质内容, 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增强了水土保持法制观念,进一步营造了自觉防护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固原市水务局水保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