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石城政府重点建设工程率先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江西省石城县从抓政府重点工程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着手,狠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取得显著成效。
2012年石城县部分重点工程因没有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造成严重人为水土流失被省水利厅责令限期整改后,石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以重点工程为整治重点,带动全县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开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大排查。为能杜绝今后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县政府要求政府重点工程必须率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成为全县所有工程建设的典范和标杆,为此,一方面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把水土保持部门审批事项全部列入办事流程,认真把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两道关卡,从源头上卡住水土流失发生和蔓延喉咙;另一方面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要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要敢于向违法者“亮剑”,及时高效地惩治和教育违法者;三是要求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水土保持部门工作,自觉抓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并实行问责制,对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做得差或故意推诿变相抵制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单位负责人予以问责。通过采取强有力措施,目前,该县已投入水土保持资金613万余元,建挡墙18处,坡面和迹地绿化2万多平米,布设排、截水沟6千多米,沉沙池200多个,拦挡和控制泥沙260余万方,全县不仅被省厅责令整改的7个项目已全面开展整改,而且还有9个自查发现的项目也已全面开展整改。
据悉,为确保重点工程能够更好地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在县政府刚刚下发的关于抓好2013年县重点建设工程的通知中,明确把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写进文件要求内容,并把水土保持部门列为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以有利于提醒和指导水土保持措施落实。
江西省石城县水土保持局 何庆九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