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对兴国县水保樟江项目区组织复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4-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3年4月22日至23日,江西省水利厅派出以刘茂福调研员为组长的复查验收小组,对兴国县2008—201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樟江项目区)竣工进行复验。
复查验收期间,复验组一行观看了兴国县樟工项目区实施情况专题电视汇报,查阅了有关技术、财务资料,并听取了县水保局负责人的有关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同时深入到鹭溪、横溪、含田、肖南、东坪、齐心、洛江、曾田等8条小流域实地抽查项目实施的外业现场,复验组在复验反馈意见时,认为兴国县2008—2012年在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五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水保局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区乡镇积极参与,能按照小流域规划设计方案组织施工,项目区的治理任务、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和治理成效等各项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标准,项目实施总体合格,并对下步迎接国家水利部验收提出了有关方面的整改建设性意见。县政府副县长李建军参加了复验组的意见反馈会。
据悉2008—201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樟江项目区)涉及樟木、东村、江背、杰村、社富、龙口等6个乡镇的8条小流域。五年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9.31km2,完成投资5543.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4.4万元,社会投资1883.6万元
兴国县水土保持局 谢运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