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县开发建设项目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5-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自今年3月份以来,兴国县水保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新的《江西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及《中共兴国县委、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兴发[2013]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了县城房地产、新城区、工业园区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执法专业队,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时间和步骤,经两个月来的专项行动,工作已初见成效,县城现有房地产开发项目18宗,工业园区的开发项目25宗,新城区道路5处,目前这些开发建设项目已陆续前来水保局办理水保方案的审批,并按水保方案的要求落实水保“三同时”制度。
兴国县水保局 吴雪平 供稿 谢运源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