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到大理州开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5-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5月21日至22日,云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宪伟率省法制办经济立法处和省水利厅法规处、水保处、水保监测总站等部门负责人,到大理州就《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修改方案开展立法调研。
21日下午,调研组在大理市召开座谈会,邹子卿副州长就大理州近年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作了详细汇报,从权限审批、资金拨付使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等方面对《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迪庆、德宏、临沧、丽江等七个州市水利水务局、州人大相关部门、州政府法制办、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水务、法制、财政、环保、国土、交通、农业等部门参加了会议,并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就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22日,调研组一行到鹤庆县北衙金矿、大理市五子坡风电场开展实地调研,采取先看现场再开座谈会的方式详细了解大理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大理州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