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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县水保局完成东山镇高桥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8-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上犹县东山镇高桥建筑用砂岩矿位于上犹县城西南2060方向约6km, 为该县非金属矿生产基地之一。初步探明矿区地质储量矿石量19.18万m3。方案设计开采量19.18万m3,开采方式为露采,矿区生产能力3万m3/年,采矿回采率为95%。由于开采时采矿过程需开挖动土,废弃土、石排放量大,年排放废弃土、石量约0.2万m3,对原地貌植被破坏影响较大,采矿易造成人为水土流失。
    项目建设投资主体上犹县正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精神,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完成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近日,按照项目审批权限,该公司向该县水土保持局提出申请,要求对该方案进行批复。
    该县水土保持局根据公司提出的申请材料,及时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和水土保持技术人员深入到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地质地貌、地形、土壤及河流等水土流失影响因子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于2013年8月5日组织召开了《上犹县东山镇高桥建筑用砂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会议成立了《方案报告书》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对《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内容、技术资料和设计图纸进行了认真地审查,并对相关内容展开了深入地讨论,评审小组提出以下评审意见:
    一是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深度,本方案设计水平年包括两个,即基建完工后的第一年和方案服务期末年合理,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并能稳定持续,初步发挥水土保持功能,达到专项验收的标准。各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土壤流失控制比0.5,拦渣率96%,扰动土地整治率99.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侵蚀模数可控制在700t/km•a,矿区范围内减少因生产造成的水土流失12864t,责任范围内植被恢复系数达到98%,植被覆盖率66.74%,使扰动区域的生态环境在短期内得到修复调整;二是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3.13hm2。其中生产开采区面积2.85hm2(开采区2.01hm2),堆矿产区0.5hm2,弃渣场区面积0.13hm2,专用公路区面积0.06hm2,(生产区0.15hm2),直接影响区0.28hm2(直接影响区为生产项目区以外受水土流失影响的其他区域)。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划分合理;三是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和设计可行。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合理,报告书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基本准确,本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25.6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5.7万元,植物措施费3.85万元,临时工程费0.07万元,独立费用3.04万元,预备费0.83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17万元。评审小组成员一致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
    该县水保局根据实地踏勘的结果和技术审查的意见,于近日完成了东山镇高桥建筑用砂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工作。要求业主要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同时要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县水土保持局的依法检查监督,按照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水土保持措施的完成情况及时申请和配合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  黄卫供稿  张达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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