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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政策出台 促进群众受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10-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二十世纪90年代,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治理开发农村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建设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治理开发农村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建设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实行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青海省西宁市民间资本及时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参与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据调查,2000年开始,民间个体资本投资已发展到12个,共承包荒山面积3.94万亩,其中承包3000-4000亩的有9个,100-500亩的2个,5600亩的1个,投资个体完成人工造林面积37430亩,完成投资10798.4万元,主要种植以落叶松、云杉、青杨、白榆、山杏、黑刺、柠条及沙棘等树种。
    通过多种方式承包、租赁、拍卖荒地资源使用权,西宁市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已经得到了有效发展,并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了地方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按照科学规划,统筹考虑,注重效益,综合治理,实施山、水、林、路、景观、经济整体治理,工程治理和植物措施相结合,开发生态产业,不仅全面带动了城市周边生态环境建设,还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休闲观光的好去处。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也为周边地区的群众脱贫致富做出了积极贡献,投资经营承包者除按协议定期支付土地承包金外,在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雇用当地劳力,使群众增加了收入,受益人口达到24000人,人均增收540元。同时,西宁市周边的水土流失现象得到了极大的缓解,生态环境也得到了相应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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