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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县水电局积极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3-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吉水保〔2014〕138号文),为了准确掌握新《水土保持法》的主要内容并在实践工作中运用好、贯彻好、执行好,2014年3月1日,通化县水电局开展了以“热烈庆祝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三周年活动,保护水土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持水土建设宜居山水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共发放水土保持法宣传册2000册、宣传单5000份、悬挂户外宣传标语6幅;水土保持宣传车1台,共投入宣传经费1万元。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对新《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宣传学习活动,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关注,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从而有力的促进了通化县水土保持事业沿着法制化轨道又快又好健康发展。为把通化县治理区域形成“山地梯田化、流域生态化、区域产业化”的水土保持新格局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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