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举办《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培训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6-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6月23日,泉州市水利局举办《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会,邀请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陈连可副调研员授课。
陈连可首先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与意义,重点对《条例》修订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和辅导。指出《条例》的修订,对于推动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级水利部门要认清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形势,认真学习,提升监督管理能力,推进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
泉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苏杭生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局属单位,尤其是水土保持执法人员要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和运用法律条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宣传和贯彻《条例》作为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水土保持宣传日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治意识。要加大预防保护工作力度,严格执法,遏制人为造成水土流失。要扎实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提高治理质量,按时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泉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局属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水土办主任、监督站站长、监督执法业务骨干,以及市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等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
福建省水利厅水保处 泉州市水保监督站
陈连可首先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与意义,重点对《条例》修订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和辅导。指出《条例》的修订,对于推动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级水利部门要认清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形势,认真学习,提升监督管理能力,推进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
泉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苏杭生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局属单位,尤其是水土保持执法人员要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和运用法律条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宣传和贯彻《条例》作为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水土保持宣传日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治意识。要加大预防保护工作力度,严格执法,遏制人为造成水土流失。要扎实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提高治理质量,按时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泉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局属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水土办主任、监督站站长、监督执法业务骨干,以及市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等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
福建省水利厅水保处 泉州市水保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