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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通过长江委复核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17日,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湖南省衡阳市开展的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进行复核验收。湖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陪同验收。
    2012年以来,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衡阳耒阳市、常宁市、衡阳县、祁东县、衡山县开展了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衡阳五县市按照建设方案,围绕“制度完善、机构健全、力量充实、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服务高效”的总体思路,在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增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先后通过市级初验、省级抽验。在当天的集中验收会上,验收组根据验收办法和标准,通过查阅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资料,观看PPT演示,听取情况汇报,一致认为衡阳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重视并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在机构队伍、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方案审批、设施验收、监督检查、案件查处、事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达到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验收标准,同意衡阳五县市通过复验。此前,衡南、衡东两县开展了第一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并通过验收,全市已有7个县市区开组了能力建设并通过验收。
    验收组就加大宣传力度,注重配套制度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升水土保持行政效能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衡阳市水利局张新元  刘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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