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审批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宁都至安远段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8-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宁都至安远段新建工程起于泉南高速公路宁都南互通,接南昌至宁都高速公路终点,途经赣州市宁都县、于都县和安远县等3个县17个乡镇,终点位于安远县城北工业园规划区以东,接宁都至定南(赣粤界)高速公路安远至定南段,路线全长159.888km。项目计划于2014年12月底全线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底建成通车,总工期36个月。
该项目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8.3℃-19.7℃,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07-1640mm。地貌类型主要以丘陵和山地为主,土壤流失量500t/km2•a。根据水利部《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项目途经的宁都县、于都县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安远县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
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8个防治区,即:路基工程防治区、桥隧工程防治区、互通立交工程防治区、管理服务设施防治区、取土场防治区、弃土(石、渣)场防治区、施工场地防治区和施工便道防治区。
审批意见要求按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实施进度安排,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各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监督。建设单位在工程试运行阶段,要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申请并配合省水利厅组织水土保持实施的竣工验收。
江西省宁都县水土保持局 刘柏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