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顺利通过水利部松辽委复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8-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31至8月1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复验组对朝阳市被列入水利部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四个县(市)——朝阳县、北票市、建平县、喀左县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
复验组依据水利部制定的综合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结合省级初验结果,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综合评议和现场评分的方式,重点对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完善情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进展状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以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四个方面进行严格复验检查。经过综合验收,4个县(市)综合得分均在95分以上,达到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评分标准的要求,全部通过复验。
验收组认为,朝阳市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果显著。所列计划中的第二批能力建设的四县(市)工作进展顺利,平衡推进,市级指导得力,特别是在推进城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上取得重大突破。朝阳市政府出台了《朝阳市优化城区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方案》,将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纳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范畴,实现有效行政监督管理。各县(市)以此为范例,全面推进本辖区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市及各县(市)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上实现重大突破,迈上了现代化管理轨道。
验收组要求各地以这次监督管理能力复验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强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步入常态化、科学化轨道。
朝阳市水土保持局 滕利强 李云岚 辽宁省水土保持局 崔玉智 王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