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对平武县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10-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坚决遏制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2014年10月8日,四川省水政监察总队会同省水保局组织绵阳市水务局、平武县水务局,对涪江华能古城水电站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检查组查阅相关资料后立即前往现场查看,随后组织相关负责人召开情况汇报会。
会上,检查组首先对市、县两级水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和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的态度以及落实基本到位的各项措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一是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意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实施各类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二是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程序尽快完善水土保持设计变更手续;三是对已经完建的分部工程项目应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四是禁止在河道内弃土弃渣,严禁侵占行洪干道,对已经在河道行洪范围内的弃土弃渣必须立即进行清运,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最后,检查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和支持县、市水行政部门的工作,尽快落实各类整改措施,为古城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