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宣汉县重拳出击监督执法工作效果明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11-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以来,宣汉县水保局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四川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重拳出击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执法工作人员的监督执法能力明显提高,生产建设单位(业主)水土保持生态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积极履行水土保持相关手续,自觉到水土保持部门咨询办理相关事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相关水土保持措施的生产建设单位(业主)明显增多。其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年初,局班子认真研究,及时部署安排全年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针对该县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和实施情况,对全县水保监督执法检查的范围、内容、处理方式及实施的方法、步骤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后续跟踪问效。根据总体部署,水保局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监督检查作为工作重点,3—5月,对全县在建和即将完建但未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建立档案,并告知生产建设单位(业主)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同时,水保局组成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组对境内天然气、公路、水库、工业园区等重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时整改,跟踪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共对渡口河净化厂、达万高速公路、白岩滩水库、胡家镇污水处理工程、巴人村酒厂等100多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水保方案报批,推动水保设施验收。针对近年来全县国家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较高,企业或个人投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水保局会同县发改局、县环保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立项(审批、备案)时将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必要条件。目前,已督促鑫世纪公园城、聚城峰华、巴人广场、县城供水工程等23个项目按程序向县水务局申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全部按时获批,审批率为100%。通过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向各生产建设单位(业主)大势宣传,让他们知晓必须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积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进一步推动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四是依法依规征收补偿费,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水保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根据要求的时间节点,采取分时段征收、停收、缓收、预收等办法依法依规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确保了国有资金不流失。截止目前,共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168.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
孙晓华 赵超供稿 黄锋核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年初,局班子认真研究,及时部署安排全年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针对该县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和实施情况,对全县水保监督执法检查的范围、内容、处理方式及实施的方法、步骤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后续跟踪问效。根据总体部署,水保局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监督检查作为工作重点,3—5月,对全县在建和即将完建但未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建立档案,并告知生产建设单位(业主)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同时,水保局组成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组对境内天然气、公路、水库、工业园区等重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时整改,跟踪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共对渡口河净化厂、达万高速公路、白岩滩水库、胡家镇污水处理工程、巴人村酒厂等100多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水保方案报批,推动水保设施验收。针对近年来全县国家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较高,企业或个人投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水保局会同县发改局、县环保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立项(审批、备案)时将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必要条件。目前,已督促鑫世纪公园城、聚城峰华、巴人广场、县城供水工程等23个项目按程序向县水务局申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全部按时获批,审批率为100%。通过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向各生产建设单位(业主)大势宣传,让他们知晓必须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积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进一步推动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四是依法依规征收补偿费,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水保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根据要求的时间节点,采取分时段征收、停收、缓收、预收等办法依法依规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确保了国有资金不流失。截止目前,共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168.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
孙晓华 赵超供稿 黄锋核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