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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首次开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1-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月5日,四川省达川区水务局、区水保局对达州弘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弘顺车业华晨金杯汽车4S店建设项目依法征收了水土保持补偿费1.4052万元,这是自2015年1月1日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正式施行以来,达川区征收的第一笔水土保持补偿费。
    自国家及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出台后,达州区水务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并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相关政策,争取领导支持;二是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出台后,达州区水务局及时办理了收费许可证;三是以《达川水保信息》的形式专题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相关规定及标准,并报送给区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及区级相关部门;四是编印《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100份,送发给相关单位及人员;五是对全区除油气以外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进行了全面摸底,做到了心中有数;六是对辖区内的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公函,就石油、天然气项目及国有煤矿开采生产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相关情况进行了协调和沟通。
    达川区水务局通过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顺利征收。
    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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