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将继续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2-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4年12月1日,《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结合当前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特点,对水土流失预防管护、治理开发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强化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和查处责任。积极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条例》的实施给全省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又增添了一把“利刃”。
近日,铁岭市水土保持局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继续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针对当前存在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不到位或难落实的问题,市水保局将按《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要求,不断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秩序,杜绝“重审批轻监管”的思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解决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将与省、县(市)区开展水土保持联合执法,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起到以点带面的震慑作用。
铁岭市水土保持局 王玉刚
近日,铁岭市水土保持局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继续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针对当前存在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不到位或难落实的问题,市水保局将按《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要求,不断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秩序,杜绝“重审批轻监管”的思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解决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将与省、县(市)区开展水土保持联合执法,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起到以点带面的震慑作用。
铁岭市水土保持局 王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