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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力度 为鄱阳湖“一湖清水”做贡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3-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宁都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北部,为赣江源头重要县份。全县辖24个乡镇,总人口83.7万,版图面积4053平方公里,为全省第三、赣州市第一,素有“七山一水分半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称,是一个典型的丘陵山区县,也是革命老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宁都县是我国南方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之一,据1981年农业区划调查统计,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224.4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0.2%,被中外专家称为“江南红色沙漠”,曾有“宁都要迁都”说法。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全县仍有水土流失面积899.63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2.2%,水土流失面积居赣州市第一。
    近年来,宁都县紧紧围绕十八大关于生态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围绕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理清思路、扎实工作,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连续多年被赣州市水保局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深受群众的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明确责任、强化考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近年来,宁都县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作为生态宁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的议事干事日程,加强领导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形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一是强化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加强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作的领导;县水保委成员单位每年定期听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报告,研究解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考核。县委县政府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列入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各乡镇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内容之一,以此来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确保水土保持工作责任明确。三是强化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如2012年,县人大专门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有效的推动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提升了水土保持工作的影响力。四是强化队伍。县委县政府在多次机构改革中,保留了县级水保工作机构,做到了机构性质不变、级别不变、人员编制不减。甚至为了适应日益繁重的水土保持工作任务,2012年还增加了事业编制4名,确保了宁都县水土保持工作队伍的稳定。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全县水土保持生态意识深入人心
    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生态意识,宁都县始终把水保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宣传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把每年3月1日定为“水保宣传日”,每年3月份定为“水保宣传月”,都会利用各种会议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制作挂图挂历、明信片、树立碑牌、书写标语、墙报专栏和举办各种活动等对水保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做到电视有水保影像、广播有水保声音、路旁有水保宣传牌、领导讲话有水保内容、报刊有水保文章。三年来,全县累计在公路两旁树立大型宣传标牌4块、小型宣传牌60块,悬挂横幅标语30多条,书写标语200多条,印发宣传年画60000份、制作挂历1000份,印发邮政明信片2000份、新水保法3000册,出动宣传车300多车次,向开发建设业主赠送宣传资料1500余份,在国家省市县各类报刊杂志及网站上刊登文章信息100多条(篇)。特别是2013年,为了更好的宣传好新水保法,宁都县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广播电视讲话,在文化广场成功举行了新水保法的宣传咨询活动,向全县万名手机用户群发了短信,出动了两辆执法宣传车到全县24个乡镇及重点生产建设企业巡回宣传新水保法,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各乡镇圩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12条,印发新水保法单行本3000份分发给县四套班子领导、乡镇政府、村委会、各类生产建设业主以及部分群众,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新水保法的热潮,扩大了水保工作的影响,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水保工作的认识。随着水保法律法规宣传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水保意识不断增强,认识水保、关系水保、重视水保、参与水保的干部群众越来越多,水保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广大群众所接受,保护水土资源、防止水土流失的氛围日益浓厚。
    三、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自1993年宁都县被列为全国八片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二期项目县以来,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就成为政府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了重要的议事干事日程,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认真开展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工作要求,宁都县力求不断创新,突出宁都水土流失治理特色。一是不断理清思路,努力拓展工程建设模式。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宁都县确定了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以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综合防治,实行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突出民安、民生、民富工程的重点建设工程防治模式。 第一,注重生态修复,坚持“大封禁,小治理”原则,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植被。出台了连续五年全封山政策,加大了森林防火力度,有效防止了人为边造边破坏的现象。如上一期黄陂河项目区重点建设工程,封禁治理面积达到10001.15平方公里,占总治理面积的61.99%;第二,注重立体开发,紧密结合农业产业化开展治理,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利用水土流失山地发展以脐橙、油茶为主的经果林,培植当地支柱产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达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第三,注重服务新农村建设,主动融入项目建设区内的新农村建设,实行山水田林路能居统一规划,做到不砍树、不填塘、不推山,努力改善项目区人居环境;第四,注重民生工程,把解决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大力兴建塘坝、谷坊、拦沙坝、挡土墙等小型水保工程,深受群众欢迎,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和肯定。二是不断创新建管机制,着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水保治理工作中,始终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运作相结合,不断创新“水保统一规划,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建管机制。充分发挥国家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积极整合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林业发展、果业开发等项目资金用于治理开发,按照“谁投资、谁治理、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农户、干部职工、个私业主以及外商参与投资开发。三年来共整合项目资金近4000 万元,其中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中央专项资金3135万元、地方财政配套360万元,吸纳社会资金2000 余万元用于治理开发项目。同时,为了实现国家资金的最大效益,宁都县从严抓好项目管理,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群众投劳承诺制、项目公示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工程验收,完善资金报账制度,推行产权移交制度,确保了治理工程的成效。三是不断依靠科技创新,大力提高治理工程科技含量。大力推广了“猪—沼—果”工程,认真推广了水保新草种,积极探索了红砂岩流失区和废弃稀土矿山的治理新技术,加大了治理工程治理效益的监测力度。加强了与江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试验课题的协作,开展了《红壤小流域径流泥沙的水土保持调控与数据自动监测技术》、《水土流失与旱涝自动监测预警系统推广应用》、《水土保持调控径流泥沙技术推广应用》、《水土流失面源污染鄱阳湖水质影响研究》等试验课题。三年来,全县共开展了12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2496.6公顷,其中营造水保林3257.64 公顷,开发经果林1165.8 公顷,种草101.72 公顷,封禁治理7971.44 公顷,开挖水平竹节沟485 公里,修筑各类水保工程243 座。通过治理,宁都县水土流失程度不断减轻,从而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强了防洪抗旱能力,并且随着水保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
    四、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宁都县在2009年被列为全国首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并于2011年顺利通过水利部和省水利厅验收。几年来,宁都县把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作为贯彻实施水保法抓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了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一是进一步健全了水保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县政府近几年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与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7个,较好的规范了宁都县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了水保方案审批工作。把水保方案的审批纳入了宁都县生产建设项目报批的前置审批项目之一,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水保窗口,对水保方案审批的流程进行了再造,精简了部分程序和环节,缩短了审批的时限,较好地实现了水保方案的并联审批,水保方案的编报率不断提高,尤其是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建设、工业园区建设、低丘荒山缓坡地利用等类项目水保方案申报率达到100%。三年来共审批水保方案63个。三是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加大重点乡镇、重点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土流失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拓展水保监督领域,将水保执法监督领域从农村向城镇延伸、从工矿企业向农业开发包括果业开发、山地规模养殖延伸,对全县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建立和完善了监督对象数据库,完善了执法巡查制度,对全县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每年至少巡查两次,全县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进一步规范水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把水保设施竣工验收作为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重要环节,完善了水保设施竣工验收制度,将水保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审批,完善了水保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流程,简化了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环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宁都县自2012年开始对小布镇的石材加工产业水土流失问题成立了石材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了专项停产整治工作,通过2年的努力,小布镇石材开采的11个采石场和13个加工厂水土流失问题基本整治到位,所有企业的水土保持设施均通过了相关专家组的验收评估。在这次集中整治中,不但强化了部门的监管责任,更重要的是强化了石材开采业主保护水土资源的思想意识,水土保持工作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五是规费征收工作不断取得突破。 通过规范规费征收的程序、标准,努力拓展征收的范围、突破征收的难点,规费征收额呈上升的势头,三年来共征收水保补偿费130余万元。六是加大了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围绕新水保法的颁布实施,县水保部门修订了案件查处的法律文书,规范了案件查处的程序,明确了案件受理、立案的条件,建立了案件查处责任制,三年来,共查处各类案件10余起,特别是积极组织了相关乡镇和部门扎实开展了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煤矸石等集中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和打击了水保违法违规行为。
    江西省宁都县水保局   黄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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