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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扎实做好水土保持法宣贯与实施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3-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齐齐哈尔市在水土保持法宣贯与实施方面做了一些有效务实的工作。
    建立健全了机构、组建了执法队伍。所辖九县(市、区)建立健全了监督执法机构,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领导小组,市本级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总站,大多数县(市、区)设水土保持监督站。目前,全市有水保监督执法人员175人,兼职190余人。同时,为了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水保部门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的专门培训,先后培训监督执法人员600多人次。
    积极开展了监督执法工作。2013年9月,齐齐哈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了良好的开端,“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各辖县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与水行政执法队伍密切协作,对恶意破坏水保林、梯田、地埂带、跌水、谷坊等水保设施的依法严惩,对生产建设单位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截止2014年底,共对境内100余家生产建设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责令3个建设单位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手续,对4个生产建设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此外,2014年9月市人大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齐齐哈尔市水土保持条例》的专项执法检查。
    2015年,齐齐哈尔市将全力推进《齐齐哈尔市水土保持条例》修订工作,争取列入市级立法计划。
    黑龙江省水土保持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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